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6月14日 星期五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政府購公共文化服務看“品質”付款

  • 發佈時間:2015-05-12 08:37: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政府購公共文化服務 看“品質”付款

  新京報訊 (記者黃穎)今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將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並建立由購買主體、公共文化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參與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對相關項目的績效評價,建立信用檔案,並依據檢查結果和服務對象的滿意度來付款。

  昨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轉發了《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到2020年,在全國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四部委制定購買目錄

  對於具體購買內容方面,文化部等四部委已制定指導性目錄,其中包括公益性文化體育産品的創作與傳播、公益性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與承辦等幾大類。

  《意見》規定,各地可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公共文化服務需求狀況和財政預算安排情況,制定本地區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或具體購買目錄,並進行動態調整。

  建綜合評審機制避免腐敗

  在監督方面,《意見》明確要求加強績效評價,健全由購買主體、公共文化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參與的綜合評審機制,並建立長效跟蹤機制。

  在績效評價體系中,要側重服務對象對公共文化服務的滿意度評價,向社會公佈。購買後,還要加強對服務提供全過程的跟蹤監管和對服務成果的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應結合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以之作為付款的重要依據。

  為避免出現腐敗,《意見》要求購買主體與承接主體應權責明確,嚴格遵照合同約定,避免出現行政干預,而購買主體也就是政府部門,應自覺接受審計、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