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託管P2P雷聲大雨點小
- 發佈時間:2015-05-12 08:45:49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 監管層並未詳細界定究竟商業銀行能否為P2P開展資金託管業務,但鋻於P2P不斷爆發的跑路潮及曾經被叫停的P2P資金銀行託管案例,但凡開展該業務的銀行均是謹小慎微 ]
4月底,位於廣州的一家區域性小銀行低調而謹慎地宣佈進入P2P賬戶資金管理陣營,合作方也是廣州本土一家小型P2P平臺,而在早前,包括平安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等先後宣佈要開展此類業務。
目前,監管層並未詳細界定究竟商業銀行能否為P2P開展資金託管業務,但鋻於P2P不斷爆發的跑路潮及曾經被叫停的P2P資金銀行託管案例,但凡開展該業務的銀行均是謹小慎微。
“你可以稱之為資金存管服務,也可叫資金清算服務,還可以叫金融解決方案,但就是不能提"託管"兩個字。”一家曾與P2P簽約的商業銀行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説。
根據近日媒體報道出的網路借貸業務監管草案精神,網貸平臺被要求在保證業務資金獨立性的同時,需要選擇不具有關聯關係的銀行作為託管機構。
也就是説,P2P平台資金進行銀行託管將是未來的大勢所趨。商業銀行非常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即便如履薄冰,但也不能錯失良機,據了解,不少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型銀行正在“跑步入場”,比如長沙銀行、廣發銀行等。
尚未真正落地
其實,最早提出為P2P提供金融服務的是平安銀行,早在去年6月,平安銀行就與多家P2P簽署了合作協議,但平安銀行宣稱提供的是存管服務,協議的內容包括實現平臺自有資金賬戶、資金存管匯總賬戶的分設管理和風險隔離;平颱風險準備金賬戶的管理和存管;協助平臺進行實名認證、充值、提現、資金劃轉、代扣、資訊查詢、清算等所有金融服務。
問題是,與之合作的P2P以“託管”“全面資金監管”等字眼大肆宣揚,監管層出於審慎原則,叫停了平安銀行的該業務,這並沒有澆滅銀行的熱情,此後,數家銀行相繼與P2P簽署合作協議。
比如去年10月,中信銀行與中投全球合作,為其開設了“風險保證金賬戶”,今年1月,你我貸宣佈與招商銀行合作,內容包括交易資金委託管理、財富管理、融資租賃業務、個人金融服務等;2月,民生銀行甚至發佈了“網路交易平台資金託管系統”。
而就《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上述簽署協議的銀行在資金託管方面尚無落地項目。
2015年2月,民生銀行宣佈與4家平臺對接,正式涉足P2P資金託管領域。但本報記者採訪多家與之洽談合作的P2P了解到,民生銀行的“網路交易平台資金託管系統”目前並沒有真正投入使用,宣稱與其合作的各大P2P平臺,也並未正式開通此業務。
“我們主動去問了,但民生銀行説系統還在測試中,”深圳一家P2P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説,目前民生銀行自己也很尷尬,他們一開始是拒絕宣傳的,希望默默地把系統做出來,沒想到被合作的P2P大肆報道。
“包括民生、招商這些宣稱做資金託管的平臺我都去問了,但對方都説産品還沒出來。”廣州一家P2P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説,銀行對資金託管的提法非常敏感。
上述廣州小銀行與P2P的合作正處於系統對接階段,儘管模型初具規模,但小銀行也是極度避忌“託管”二字,而稱之為“資金清算管理協議”,其負責人對本報反覆強調,這不是資金託管。
根據與之合作的P2P負責人演示的資金清算操作流程:當投資者在平臺上註冊並實名認證時,銀行端同步審核給投資者開設賬戶;當投資人在平台端進行充值時,充值款項同步進入到投資人銀行賬戶;當投資人在平臺上投標,銀行同步凍結投資人賬戶中相應金額;當項目到期回款時,銀行從借款人子賬戶中劃扣項目相應金額,根據投資列表劃轉到投資用戶相應的子賬戶中;當投資人申請提現時,銀行從用戶子賬戶中劃轉相應金額到用戶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由此,投資者註冊、充值、投標、回款、提現所有動作,平臺與銀行同步對接的技術實現,資金也體現為借貸雙方的儲蓄存款。
根據小銀行負責人介紹,銀行在P2P的後臺上,默認為平臺上的每一個投資人開設銀行實名賬戶,所有的資金流動均在實名賬戶間,與平臺完全隔離,投資人在銀行的客戶端可以清晰地看到銀行流水,借款人無需在銀行開戶,在其他任何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即可,“可以理解成為兩個人之間的轉賬,我們做的就是借貸雙方的網上資金清算。”他説。
為何這麼難?
為何對於銀行來説,真正託管P2P資金這麼難?
事實上,資金託管是商業銀行一塊非常成熟的業務模組,根據《商業銀行客戶資金託管業務指引》,客戶資金託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安全保管客戶資金、辦理資金清算、監督資金使用情況、披露資金保管及使用資訊等職責,為客戶保障資金專款專用、提高效率、防範風險、提升信用的資産託管業務。
國內託管銀行從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起步,業務領域逐步擴展到企業年金、保險資金、券商資産管理計劃、信託財産、跨境投資、社會公益、各類交易支付等多個資産管理領域。
但涉及到任何一個領域的託管,商業銀行均需要向該領域主管部門進行託管業務資格申請,另外,根據《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現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業務,商業銀行均需要報銀監系統履行審批流程。
也就是説,商業銀行真正要落地P2P資金託管,銀監審批是繞不過的。而為了能夠與P2P合作賬戶資金管理,只能以資金存管或資金清算等方式。
“存管,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委託保管,單純地給客戶開立一個賬戶,將客戶資金放在賬戶裏;而託管的概念要更大,不僅僅是開立賬戶這麼簡單,要涉及到賬戶的管理、監督資金使用情況、資金清算,資訊披露等,銀行所負有的責任更大。”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解釋説。
“就以基金來説,倒閉的可能性很小,就算倒閉,也有一整套完善的清算流程,不存在跑路的情況,所以,銀行才可能託管基金資産,而在P2P內部,銀行所面對的客戶,無論是P2P平臺還是借款人,風險都是不可控的,萬一平臺出現提現困難,投資者就有可能去圍堵銀行。”該銀行業內人士説。
“P2P資金實現銀行託管的願望是好的,也一定是大勢所趨,但短期內是沒有辦法實現的,首先,要有詳細的法規界定在託管業務中銀行該負有的責任,銀行的角色定位;其次,銀行要真正開發一套完善的P2P託管系統,至少需要1年的時間,這其中還要涉及到系統對接的問題。”紅象金融聯合創始人何彬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