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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權益能“復活”

  • 發佈時間:2015-05-12 02:32:47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您還記得保單繳費日嗎?您知道保單未按時繳費會導致失效嗎?您了解保單失效會帶來哪些損失嗎?為切實提升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響應全國保險監管工作精神,新華保險北京分公司從2015年5月至6月,將對仍處於失效狀態、所有繳費期為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險失效保單,集中開展失效保單清理活動,通過電話回訪、到府面訪等舉措主動尋找保單失效的客戶,確保客戶了解自己的保單權益,及時讓保單“復活”,恢復客戶保障。

  什麼是保單失效?

  保單失效是指保單生效後,投保人未按規定及時交納分期保費且超過了寬限期,導致保單效力暫停止。在保單失效的2年內,客戶可以申請保單復效;但如果超過2年而沒有申請復效,保單將永久失效。

  辦理保單復效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保單復效時,保險公司需要客戶提供投保人身份證明原件(如委託代辦可提供複印件)、戶名為投保人的銀行存摺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如委託他人代辦)以及保險公司指定填寫的其他資料。客戶可到櫃檯辦理,也可由代理人代辦。

  保險合同需要保險公司和客戶雙方共同維護,因此,對於各類長期保障責任的保單,客戶需要經常檢視,當個人資訊變更或忘記保單繳費日時,一定要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避免保單失效。此外,在保單繳費日前,客戶需要保證銀行賬戶餘額充足,避免扣費不成功導致的保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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