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限薪”不妨設置“雙重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5-12 02:32:46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一家之言

  作為國企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限薪令在國企改革中所擔當的角色,充其量只是一件臨時工具,長遠來看,從根本上解決國企的體制機制問題才是國企的最好出路。

  據媒體近日報道稱,繼劉信義接棒朱玉辰浦發銀行行長之後,短短一月時間,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及江蘇銀行中高層崗位均有頻繁調動。有業內分析認為,薪水可能是國有大行中高層跳到股份行的一個很重要原因。國有大行的薪酬是有比較嚴格限制的,尤其是在限薪令之後。但是,股份行受到的約束要小一些。

  4月24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針對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改革,其中的配套辦法和改革實施辦法都已經完成,並將在近期提交審議。這表明,限薪令已經進入發佈前的最後衝刺階段。

  為了建立健全央企負責人收入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從2009年的第一道限薪令起,國務院已經多次進行針對央企高管的薪酬改革。作為時常進入公眾輿論的社會熱點話題,央企高管薪酬過高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薪酬改革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從央企內部職工與高管的收入來看,近兩年央企高管與職工平均工資的差距一直在10到15倍之間;再從橫向對比來看,央企高管的薪酬水準也是普遍高於同行業民企甚至外企高管水準。

  此輪薪酬改革,應當以兼顧對央企高管的約束和激勵為原則,一方面切實對央企高管形成必要的薪酬監督;另一方面,還應尊重人才,促進收入分配公平,避免矯枉過正,造成新的不公平,甚至引起央企高管不作為、帶來人才流失等問題,給央企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薪酬改革政策的制定應該充分考慮央企高管的雙重角色。央企高管不僅是企業的管理者和負責人,也是行政體制下的國家公職人員,這種雙重角色,決定了對於央企高管的薪酬問題,要有必要約束,也要有適當激勵。但是就目前來講,副部級公務員的平均年薪大致是10萬至15萬元,同為副部級的部分央企高管年薪卻能達到100多萬元,這種差距顯然是不合理的。

  針對央企高管這樣的“雙重角色”,其實在限薪上不妨也能設置“雙重標準”。對於市場化較為充分的央企,其高管薪酬水準的制定應該在強化業績考核的基礎上,更多地傾向於向同行業的市場水準靠攏;而對於壟斷央企、需要拿國家補貼的央企,由於該類企業的業績來源兼有行政因素和高管個人努力的成分,市場化水準較低,其高管的薪酬水準就應該適當拉低。

  從以往來看,央企高管的薪酬水準往往並不是和自身的努力和取得的業績掛鉤的,這也是社會輿論屢屢質疑央企高管薪酬水準過高的根源所在。應該肯定,限薪令的發佈是及時和必要的。但作為國企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限薪令在國企改革中所擔當的角色,充其量只是一件臨時工具。長遠來看,從根本上解決國企的體制機制問題才是國企的最好出路。

  □楊國英(經觀智庫研究員)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