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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食品遭遇“最嚴”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5-10 20:30:42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王曉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網購回來的食品有問題該怎麼辦?近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給出了答案。該法要求網路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生産者要求賠償。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由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

  在業內看來,新規的很多條文規定得很好,是很大的監管進步。不過,部分條款要真正落地可能仍有難度。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的律師也提醒,食品屬於特殊商品,消費者在購買時最好選擇正規品牌,否則一旦出現問題,後果可能很嚴重。

  規定:第三方平臺擔責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這次修法當中,網際網路食品交易較以往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要求網路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對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明確管理責任;要求網路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對依法取得許可證才能經營的食品經營者許可證進行審查,特別是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且要立即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的服務。“將網路食品監管上升到法律層面,監管力度加大。在網路上購買商品特別是食品,現在出了品質問題,第三方平臺需要擔責,這對於消費者而言,肯定是更有力的保障。”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説。

  姚建芳告訴記者,根據該法的規定,消費者購買到問題食品,在無法與賣家溝通的情況下,可以請求第三方平臺擔責,因為第三方平臺對賣家有一定的監管責任。畢竟食品是非常特殊的一類商品,賣家在入駐之前,第三方平臺就應對其銷售來源、是否有銷售資質等進行監管審核。因此,如果出現問題,第三方平臺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陳世春也認為,按照法律要求,食品生産者是第一責任人,但是網路消費者不知道生産經營者是誰,而且也很難追責。所以,首責應該由網路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承擔。

  現狀:食品品質舉證困難

  儘管法律規定明確了責任,但實際情況是消費者在網購食品維權上仍可能遇到阻礙。

  “因為食品是一類特殊的商品,包括保質期和運輸過程中注意事項比較特殊,如果賣家明確説明‘食品類商品一經售出,不能進行退換貨’,遇到這類情況維權可能比較困難。”姚建芳指出。

  另外也有消費者反映,比如對酒品,雖然目前電商平臺基本都給出了假一賠十甚至賠百的承諾,然而如果消費者對酒品品質存在疑惑,其首先要承擔舉證的責任。對此,國內最大的酒水電商平臺酒仙網的規定是:如果消費者在使用時對商品品質表示質疑,可出具相關書面鑒定,酒仙網會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予以處理。而華南的酒水電商平臺“一九線上”的規定則是消費者先墊付檢驗費用,産品經鑒定為假品的,“一九線上”按假一賠十進行處理,並承擔産品和鑒定費用。否則,一切費用均由消費者承擔。

  鋻於上述問題,姚建芳建議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選擇正規品牌,不要購買一些私人定制的食品;出現問題時,要積極進行維權。針對目前流行的網上訂餐及微信購物,姚建芳提醒,餐飲外賣等是O2O模式,屬於線下購物,而微信屬於私人群體,是利用社交網路平臺售賣物品,這兩類情況比較難監管,不涉及第三方平臺,如果出現問題,消費者還需直接與賣家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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