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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套海景房聽上去很美 買時容易退時難

  • 發佈時間:2015-05-06 10:35:00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杜慧 隋欣偉  責任編輯:羅伯特

  橋西區西雅小區61歲的吳先生去年購買了山東的一套海景房,陸續交納了20多萬元房款,後來發現房子五證不全,如今想退房困難重重。

  外地來石務工人員吳先生長年在石工作,多年來都是租房生活,他夢想著能有一套自己的房産。前些年,通過路邊印發的宣傳單,他認識了一位銷售海景房的代理小賈,“他們主要做山東的項目,我之前曾去山東看過房,交了3000元的押金。後來,價位不合適,我不打算買了,對方只退給我2000元的費用。”可吳先生並未吃一塹長一智。

  這幾年,小賈一直和吳先生保持聯繫。去年五一期間,在小賈的極力遊説下,吳先生到山東龍口看房,並看中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海景房。“當時,我就跟他們簽訂了認購單,先交納了10萬元的房款,後來又交了10萬元。”吳先生説,沒過多久,他就突發糖尿病,醫院也一度下了病危通知書。由於長年獨居,他有了退房的打算。

  “報紙上不是説買房要買五證齊全的房子嗎?我清楚地記得,當時在售樓部只看到了三個證件,其中並沒有預售許可證。後來,我拿著認購書和收據找過律師,對方説我買的這個所謂的海景房是個違規樓盤,因此簽訂的認購單是無效的。”吳先生下定了退房的決心。

  小賈卻拒絕他的退房申請,還要求他儘早補齊剩餘的幾萬元房款。這期間,他一直和小賈溝通交涉退房事宜。

  “今年初,小賈同意説可以幫我退房,還向我索要了1萬元當做退房好處費,並承諾年後幫我退房。”可結果,房子至今沒退。“前不久,小賈又説開發商同意了,可以退房,但要賠償8萬元的損失。我一共付了20萬元的房款,現在讓我賠8萬元,我找哪兒説理呢?”

  河北明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認為,異地購房本來就存在風險,市民一定要選擇五證齊全的房産購買才有保證,不能只聽銷售人員的片面宣傳。對於吳先生的事情而言,若雙方協商不成,建議他到合同約定的管轄地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我們接觸的案例中,合同約定的管轄地往往是房産所在地,這也給購房者日後維權增加了成本,所以異地購房要謹慎。”□社區記者 杜慧 通訊員 隋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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