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將有章可循 政府誠信履約至關重要
- 發佈時間:2015-05-06 06:1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5月6日訊 (記者 顧陽) 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通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6月1日起施行。今天,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新聞發佈會,就上述領域特許經營等話題回應了社會關切。
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辦法》將特許經營的領域從過去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等行業,擴大到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等多個領域,並從制度層面梳理和規範了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特許經營權問題,以期激活社會資本的投資活力和熱情。
“《辦法》試圖從3個方面來完善制度安排:一是強調雙方的協商合作,二是嚴格政府履約義務,三是明確政府違約責任。”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司長李亢表示,特許經營的核心是政府、社會雙方協商約定、共擔風險、長期合作、各展所長,共同提供優質的公用産品和服務。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的誠信履約至關重要。
據悉,《辦法》將“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協商合作”作為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實施的四項原則之一,強調通過協議來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要求各方當事人應該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
“很多民營資本、企業家都反映,特許經營上存在‘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的‘三門’現象。”李亢表示,《辦法》特別強調:行政區劃調整、負責人變更都不能作為特許經營協議補充修改、調整或者廢除的理由和依據。這意味著上述變更均不影響特許經營協議的履行。
據介紹,金融服務模式創新是《辦法》最大的政策創新所在,特許經營的健康發展離不開金融機構的有力支援和配合。為此,《辦法》提出,鼓勵金融機構與參與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制定投融資方案。支援特許經營項目證券融資,鼓勵通過設立産業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特許經營項目資本金,還鼓勵特許經營項目採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戰略投資者,發行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券融資工具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此外,李亢還表示,《辦法》作為部門級規章,在效力層級和規範內容上存在一定局限,有些癥結還是需要通過更高層次的立法來加以解決。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國家立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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