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募集資金 大連控股及董事長等被公開譴責
- 發佈時間:2015-04-29 08:03:3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由於在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重大事項內部審議程式及使用募集資金等方面存在違規事項,大連控股及其董事長代威日前被上交所公開譴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姜松、董事兼董秘王薇、財務總監周成林被通報批評。上交所同時對公司時任董事于會波、王時中、傅鴻建、臧立、張爾康、陳樹文等採取監管關注的監管措施。
據介紹,除了與關聯方共同投資和為關聯方提供擔保,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和內部審議程式、重大訴訟資訊披露不及時之外,上述責任主體的違規行為還包括違規使用募集資金。
據上交所查實,2014年6月,公司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得13.64億元資金,在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上存在如下違規行為:將其中的2.5億元作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大連福美貴金屬貿易有限公司向關聯方天津大通銅業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大連大顯集團有限公司之控股孫公司)購買電解銅的貿易款。截至2014年4月7日,大通銅業公司尚未履行交割義務,公司也未披露交易進展情況。未經保薦人同意,在上述付款2.5億元後,福美貴金屬公司又向大通銅業公司預付2.13億元貿易款。對方至今未履行交割義務,公司也未披露交易進展情況。未經保薦人同意,將其中4.68億元存放于福美貴金屬公司保證金賬戶,直至2015年1月20日才轉回到募集資金專戶。在未履行將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策審批程式和披露義務,以及未取得保薦人同意的情況下,將3.4億元募集資金由福美貴金屬公司轉為定期存單。在未履行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決策審批程式和披露義務,以及未取得保薦人同意的情況下,將0.23億元用於參與遠中租賃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