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專車服務”不應一味封殺
- 發佈時間:2015-04-20 01:55:3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針對“專車”這一新生事物的首例行政訴訟案,在山東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關乎公眾出行的“專車服務”能否合法存在,受到輿論高度關注,因而被稱為“專車第一案”。據報道,今年1月,濟南市民陳某在使用滴滴專車軟體開“專車”送客時,被當地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認定為非法運營的“黑車”,予以查扣並處兩萬元罰款。不滿處罰結果的陳某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該行政處罰。
有博友認為,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以私家車身份參與運營服務的專車確實有“黑車”之嫌,但專車既滿足了當下的市場需求,同時也得到了消費者的高度認同,有關部門不應一味封殺,而應順勢而為,從制度上引導專車運營,方便乘客出行。
市場需求帶動創新
有博友認為,需求刺激市場,市場帶動創新,專車是合理和正當的市場創新性行為。
博友“廈航人63668”表示,在打不到車的時候才知道專車的好,服務態度也很好。此外,有車一族打專車,就少了一輛私家車在路上跑,減少了尾氣排放,難道這不是好事嗎?
還有博友期待專車這條行業“鯰魚”推動現行計程車管理體制進行深層次的改革。
博友“heatsink”表示,作為消費者,專車出現有利於打破長期以來形成的計程車市場的壟斷,有利於倒逼計程車服務水準升級。
管理應該與時俱進
博友“曉亮空間”表示,專車受到老百姓歡迎源於計程車在高峰期供應量不足,老百姓不反對專車的存在,更不希望計程車越來越少。專車應當辦理客運營運手續,因為它就是營運車輛的一種。
博友“葩荑的奴隸”表示,應該改革政府管理制度,打破行業壟斷,引導專車經營,真正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順應時代發展進步,方便群眾出行。
博友“小閣i”表示,對於新出現的事物,特別是真正能解決現實問題或為大家提供更好服務的新事物,相關的職能機構應該積極接受,並進行合理規範,而不是一味地打壓。
法規建設亟待完善
有博友建議,相關部門要考慮乘客的真正需求,讓專車有條件地合法化,滿足市場需求,為消費者提供便捷的服務。
博友“傅蔚岡”指出,儘管專車的很多從業者還是“妾身未明”——在法律上屬於灰色甚至違法形態,但這個行業的從業者會越來越多,而且會獲得更多消費者的用錢投票。於是一個尷尬的問題來了,一個更受消費者歡迎的服務方式為什麼得不到法律的認可?
博友“徐爾雙”在談到“專車第一案”時認為,現代法治的基石就是市場經濟的充分發展。面對行政權力和市場,我們該如何做出選擇呢?也許保障市場才是健康發展的根本途徑。
許多博友認為,“專車第一案”反映了市場創新性行為和立法滯後之間的矛盾,應當修改計程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或者對專車進行專門立法,規範專車行業的發展。
(記者 王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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