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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被朋友“圈”了嗎?熟人“殺熟”維權難

  • 發佈時間:2015-04-14 05:31:11  來源:成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天你被朋友‘圈’了嗎?”網路紅人“@留幾手”近日寫下的博文《誰買了朋友圈的面膜》道出了廣大網友的心聲,從單純的朋友社交圈發展為滿天飛舞的廣告,微信朋友圈早已不再是單純的社交之地,部分網友開始抓住商機,紛紛加入微商在朋友圈推廣銷售商品,但新問題隨之而來,微商的售後維權成為了大家的困惑。

  4月13日,家住成華區虹波路的市民趙麗(化名)打進黨報熱線962211,給記者講述了最近遇到的煩心事。她從做微商的朋友王紅(化名)那裏購買的一套洗髮水,因為商品與廣告不符,竟給兩人十多年的朋友關係帶來裂痕,“她也是做代理的,到底怎麼維權成了煩惱。”針對市民趙麗的問題,記者聯繫了她的朋友王紅,並採訪了金杜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劉豐。劉律師告訴記者,微商售賣商品應保證廣告的真實性和商品品質。幸運的是,經過記者的協調,王紅已經就趙麗的情況與上級代理商溝通,對方同意退還趙麗購買洗髮水的錢款。

  市民反映>>>

  朋友賣的洗髮水竟和廣告不相符

  趙麗和王紅是初中同學,大家一向關係不錯,2015年3月,王紅正式踏入微商行列,開始在朋友圈向朋友們推送洗髮水廣告。“廣告做得很不錯,除了産品的常規介紹,還有與其他牌子洗髮水的對比實驗,廣告打消了我一半的疑慮,另一半疑慮被打消是因為我們是朋友。”趙麗告訴記者,她看到廣告宣傳洗髮水去屑功能好動心後,曾給王紅私信詢問洗髮水實際效果與廣告是否有出入,王紅在資訊中明確回答,承諾産品品質和廣告一致,可以放心使用。

  懷著對朋友的信任,趙麗在3月18日付款後拿到了洗髮水,但開封使用後,趙麗覺得自己買到了假貨。“廣告説這套洗髮水既能去屑,又能使頭髮柔順。但第一次使用後,頭皮屑卻有了明顯增多的跡象,而且頭髮感覺更乾枯了。”礙于對方是多年的老朋友,趙麗沒好意思馬上找王紅,而是抱著再試試看的態度使用了三次洗髮水。

  隨後的三次使用,讓趙麗的心徹底變涼,頭皮屑越來越多,頭髮乾枯分叉的現象非常明顯,廣告上説好的“去屑滋養”字眼,此時看起來竟是如此刺眼。無奈之下,趙麗將自己的使用情況告訴了王紅,聽到趙麗的經歷,王紅內心也感覺過意不去,但她也不知道該如何幫助朋友維權。

  記者調查>>>

  商品多級代理

  客戶基本都是朋友

  王紅加入微商大軍實屬偶然,在一次朋友聚會上,王紅偶遇了初中同學,“她告訴我在做微商,賣化粧品和洗髮水,她問我願意加入不?”考慮到創業成本低,工作模式自由,王紅決定加入這個行列,她選擇了代理模式和零售模式並存的行銷模式,“既可以接受其他微商的加盟代理,還可以直接向消費者零售。”3月初,王紅開啟自己的微商生涯,通過朋友圈頻繁地向朋友刷産品廣告,有購買意向的朋友會主動聯繫她。

  趙麗購買的洗髮水套裝是王紅從上級代理商購進的一批某知名品牌洗髮水套裝,包含洗髮水、護髮素和卸粧液,趙麗花800多元購買了整套産品。“朋友圈推送的廣告宣傳是上級代理商發來的,我負責在自己朋友圈轉發即可。”王紅告訴記者,現在很多從事微商的人都採取這種模式,一種商品有多層級的代理商負責推銷,客戶則基本都是自己的朋友。

  廣告天花亂墜

  産品售後維權難

  “澳洲直郵排油減脂丸,世界公認最快速最安全”、“西芹籽精華,從此痛風不再來,天天都斷貨的王牌”……如今,打開微信朋友圈,如此天花亂墜的商品推廣廣告已經鋪天蓋地。當初,趙麗正是看到王紅在朋友圈推送的廣告,才購買了這套洗髮水,但當她給王紅反映了自己使用産品後的不滿時,産品售後維權卻帶來困惑。

  在王紅接到趙麗的反映後,她第一時間向朋友表達了歉意,但對於如何維權,王紅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這些洗髮水是我從上級代理商那裏進的貨,沒有相關手續。而那些廣告是每天上級代理商發給我的,在微信朋友圈刷廣告也是上級代理商要求的,産品的品質究竟怎麼樣,我也沒用過。”王紅的實話讓趙麗很是吃驚,當初自己在購買産品前向王紅的確認,竟然是對方隨口的承諾。4月5日,王紅也聯繫了上級代理商,但上級代理商告訴她,這種情況她只能自行處理。

  看著尚未使用幾次的洗髮水套裝,想起維權的煩心事,趙麗哭笑不得,“這種事情現在我遇到了,以後説不定其他人也會遇到,都是朋友信任才購買商品,不能因為一點錢把朋友都得罪了吧。”趙麗告訴記者,她想把她的經歷作為警示告訴大家,畢竟網路購物已經成為了時下年輕人的一種時尚。

  律師説法>>>

  微商應保證

  廣告真實和商品品質

  碰上如此情況,趙麗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網路上興起的微商,應當承擔怎樣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就趙麗的遭遇,記者採訪了金杜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劉豐。

  劉律師告訴記者,朋友圈中鋪天蓋地的宣傳廣告和實體廣告一樣都應該遵守法律,且應負同樣的法律責任,銷售方應對廣告的真實性負責。“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只要是銷售商品打廣告,廣告內容就應當保證真實。”劉律師表示,當商品或廣告出現問題造成消費者損失時,消費者可以按照兩種方式維權。

  第一種情況為産品本身品質沒有問題,但廣告內容失實,存在片面、誇大、有所傾向等問題,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則可認定該廣告為虛假廣告,“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條款維權,也可到工商部門投訴,廣告的發佈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種情況為産品品質存在問題,廣告本身沒有問題。消費者可將産品交由質監部門進行品質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再行處理,“這種情況下,産品的生産商和銷售商都是責任方。”

  事件發展>>>

  代理商同意退款

  廣告已撤下

  劉律師對事件的法律剖析,不僅讓趙麗找到了維權的依據和方法,也給微商王紅上了一課。4月13日,王紅再次與自己的上級代理商取得聯繫,並將劉律師的法律意見告知了對方,“上級代理商在協商後同意退款,同時讓我不要在朋友圈再次推送此前的洗髮水廣告。”王紅對記者説。

  在採訪中,劉律師還告訴記者,當微商成為風潮之時,法律問題也隨之而生,趙麗遇到的問題也是很多市民遇到過的問題,同時劉律師還提醒許多想成為微商的市民,目前極少數的微商有了並不太好的苗頭,即並不出售商品,而是以發展代理商的模式發展下線,“從法律的角度來説,這種行為其實已經涉嫌非法經營,也就是我們常説的傳銷,這是嚴重擾亂經濟秩序的行為,是涉嫌觸犯刑法的。”劉律師提醒市民,不管是在網路購物還是加入微商,都應該多長個心眼,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報記者 俸奎 李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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