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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暗中取證近兩年 LV訴四星酒店賣假

  • 發佈時間:2015-04-10 16:36:28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世界名牌路易威登(LV)委託律師經過近兩年的暗中取證,指認北京一家四星級酒店涉嫌銷售假冒的路易威登品牌手提包等商品。今天上午,這起侵犯註冊商標權案件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路易威登係法國名牌商品,該公司委託律師在兩年前便開始暗中調查北京的酒店銷售假冒LV商品現象,並在被告京泰龍大酒店內兩次購買了假冒LV商標的商品。原告代理人稱,目前路易威登生産的産品只在原告自營的設在各大城市的路易威登專賣店和官方網站銷售。但原告發現,被告在其酒店內的商品部向酒店的旅客和其他的消費者大量銷售假冒原告註冊商標的手提包、腰帶及手錶等商品,該行為屬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原告註冊商標相同商標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176萬元。

  “被告從未銷售過路易威登商品,酒店將一層的商鋪租給了一家公司經營超市。”被告京泰龍大酒店代理人在法庭上稱,其商鋪超市的門面臨街,其獨立銷售商品,而非該酒店所屬的銷售部門。酒店與超市是場地租賃關係,並不參與其經營活動,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違法經營。酒店給超市代開發票屬於臨時性行為,只有在少數客戶要求下才開具。該酒店不可能就超市進貨進行全程監控,無從得知侵權行為。超市的侵權行為應由其自己承擔責任。

  原告代理人對此指出,被告提供的商鋪租賃合同有問題,簽訂合同時超市並沒有營業執照,因此不認可被告的説法。

  截至記者發稿時止,該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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