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關於公佈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試點名單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4-10 16:31:14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科委(科技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科技局,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建辦科函[2014]515號)要求,在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和科技主管部門組織申報推薦、實地考察和初審基礎上,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科技部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審,確定北京市門頭溝區等84個城市(區、縣、鎮)為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新增試點,河北省石家莊市正定縣等13個城市(區、縣)為擴大範圍試點(名單見附件1),航太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承建的41個項目為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專項試點(名單見附件2)。為做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高技[2014]1770號)相關要求,以科技創新為支撐,著力解決制約城市發展的現實問題,建設綠色、低碳、智慧城市。試點城市要從城市發展的戰略全局出發,加強頂層設計,促進“多規融合”;推進資訊資源共用和社會化開發利用,強化資訊安全;創新建設和運營模式,激發市場活力;明確責任和考核制度,落實相關保障措施。
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和科技主管部門要深入總結智慧城市試點管理工作經驗,統籌做好本地區試點的組織協調、過程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指導試點城市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和投融資方案,有序推進頂層設計、項目建設、制度建設等工作。
三、對未列入試點的申報城市(區、縣、鎮),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科技部將研究確定增補方案。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和科技主管部門指導申報城市做好目標設置、項目選擇、資金籌措等基礎工作和方案修改,並再次組織評審,于2015年8月31日前將推薦函、審查意見和申報材料紙質版(附電子版)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
四、各專項試點單位要根據專項特點和示範項目實際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建立研發示範協同工作機制,落實建設運營資金;強化技術攻關、産品研發和商業模式探索,做好成果應用示範和推廣。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和科技主管部門,將與試點城市簽訂創建任務書;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將與專項試點單位簽訂創建任務書。請各試點城市、專項試點單位抓緊編制創建任務書(可登錄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下載創建任務書模板,下載地址:http://www.mohurd.gov.cn/jzjnykj/jzjnykjzcfb)。試點城市創建任務書經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專項試點創建任務書經示範地智慧城市實施管理辦公室審查後,將電子版于2015年4月30日前發送至smartcity2013@dcitycn.org。
附件:1.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試點名單
2.國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專項試點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