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買賣 當心有陷阱
- 發佈時間:2015-04-10 08:29:42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福州站記者 張珺)微信“朋友圈”裏的代購、海淘廣告屢見不鮮。省消委會昨日發佈消費警示稱,最近“朋友圈”的交易糾紛多發,由於沒有第三方平臺的制約監管,消費者的權益很容易受到侵害。
今年年初,泉州的王先生加了一個銷售手機的微商公眾號,參與了該微商 “朋友圈微信砍價”活動。後來,王先生“砍”到了心儀的價錢,並向該微商付了近4千元。但是該微商收錢後,遲遲不給發貨。王先生向省消委會投訴,經過漫長的交涉才拿回自己的預付款。
省消委會提醒,“微商”不像淘寶、京東具有統一平臺,買方、賣方都受第三方平臺的制約和監管。現在利用“微商”進行網路傳銷、非法集資、詐騙的現象也屢見不鮮。消費者如果發現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微商”,要通過截圖、備份聊天記錄等方式保留證據;遇到“微商”虛假廣告宣傳、不正當競爭、霸王合同、制假賣假等網路交易違法行為應及時撥打12315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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