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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科研經費管理沐浴陽光

  • 發佈時間:2015-04-09 07:33:1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關於科研經費濫用的事件一次次觸動著人們的神經——一邊是科研人員為合理使用經費身心俱疲,一邊又有科研人員濫用經費肆無忌憚,這種不平衡催發了改革的逐步推進。今年1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公佈,再次將科研經費管理的問題推向輿論關注的焦點。

  國務院《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的公佈已有數月,各地也開始逐步推進這項改革。這次對現行科技計劃體系進行的“大手術”將面臨怎樣的艱巨挑戰,如何才能取得預期效果,真正讓科研經費管理迎來春天、沐浴陽光呢?《經濟日報》記者就此專訪多位專家學者。

  去除行政化的“霧霾”

  公開透明是擠乾項目水分的關鍵

  中國科協一項調查顯示,我國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的僅佔40%左右。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張換兆博士説:“造成科研經費分配和使用效率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有些項目的申報人員同時也是評審人員,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把持著科研經費的分配。再加上行政部門不是特別懂技術,都是聽專家在講,這就導致一些經費並沒有被用到真正應該用的地方。”

  科研經費的分配往往跟科研評價緊密關聯。某大型央企科研機構的資深工程師告訴記者:“當前科研人員的評價體系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讓官員評價科研人員,部長評教授,局長評副教授,校長評研究生。最後必然人人追求做官,而非做科研。”

  根除行政化“霧霾”不能坐等“風”來,而要從源頭主動革新。張換兆説,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把行政部門分配經費的權利收起來,讓其更多關注科技創新的大方向和預算,不再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而是交由專業機構來做。“這種專業機構應該具備3個基本特點,一是相對獨立,有管理相關項目的充足許可權;二是治理結構更加專業,採取理事會制度;三是運作公開,理事會成員不應該參與項目的申報。專業機構每年都應該向社會公示收入、職能定位、治理機構、人員管理等資訊。”

  中國科學院遺傳與發育生物學研究所研究員朱禎對記者説:“類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這類基金會式的科研計劃管理模式值得在改革中推行。”他説,這種基金會式的管理模式在國外很普遍,比較有名的就是美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等。這種模式政府干預少,機制比較公開透明,有章可循。同時,管理課題的人員專業素質比較高,能夠避免因為是外行而被申報人“牽著鼻子走”,缺乏課題設置主導性的問題。

  去除行政化“霧霾”是為了讓科研項目真正沐浴陽光。在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教授李小鵬看來,公開透明是擠乾科研項目水分的關鍵。項目的預算、申請人資訊、結題報告、經費使用情況、最終成果等都應向社會公開,這對科研人員來説既是監督也是激勵。

  “當前,一些地方和單位對項目經費和平臺經費的分配並不均衡,有時平臺經費要比項目經費還要多,導致一些資源被閒置浪費,部分科研人員又缺乏項目支援的問題。同時,由於公開力度不夠,容易造成領導幹部與普通科研人員在申請項目上的不對等。對於這些問題,只有通過公開透明的機制才能得以解決。”李小鵬説。

  防範改革中的“霜凍”

  必須將綱領性的文件進一步細化

  儘管李小鵬一再強調“公開透明”的重要性,但他也坦言這些説起來容易,執行起來卻有很多障礙。“就拿項目經費使用情況來説,很多人感覺公開並不難,但由於一些單位意識不到位、管理跟不上、軟體不完善等問題,導致這一資訊的公開很有限。”

  《方案》提出,建立由科技部牽頭,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參加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朱禎認為,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是此次改革的關鍵。“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要做好産業和行業政策、規劃、標準與科研工作的銜接,就必須有十分明確、高效的決策機制。如果這點做不好,有可能效率還要低於單一的管理部門。”朱禎直言不諱。

  在改革中,中央各部門管理的科技計劃將被整合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5類。朱禎認為,這就對頂層設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通過科學嚴密的頂層設計協調好每一類科技計劃內部項目之間以及各類別科技計劃之間的關係,避免再出現在一些領域重復設計,另一些領域又明顯空缺等問題。

  朱禎説,改革提出依託專業機構管理項目,這種專業機構的設立如果完全按照專業條塊來劃分,是不現實的,也會出現新的碎片化問題。專業機構應該跟五大類科技計劃相對應和匹配,有比較明確的定位,將管理面上研究、探索性項目的,和管理産業化項目的區分開來,進而形成清晰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模式。

  在區分不同屬性項目管理上,朱禎認為,科學和技術是分開的兩件事情,由科學家和工程師分別負責。科學家就是科學家,工程師就是工程師。但在我國,科學和技術往往被弄成一件事,我們有工程科學家,還有科學家工程師,最終往往産生很多誤解,當然也耗散了時間、精力和財力,其結果往往不盡如人意。

  朱禎表示,科研經費及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是一種大膽創新。要讓改革充分發揮作用,達到預期目標,就必須將綱領性的文件進一步細化。“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一定要統籌多方面因素,比如管理人員的遴選、相應的法制、規範化的操作細則等。一旦確立了某種管理模式,應該在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不斷去探索完善。改革要有直面問題、力除痼疾的魄力,也要有認準方向、堅持探索的恒心。”朱禎説。

  播撒潤人心的“春雨”

  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新信用

  人的創造力是推動科技創新的核心,但在當前的科技計劃管理中,仍存在種種因素限制了人的作用的發揮。對此,李小鵬深有感觸:“就拿科研項目的評估來説,有的科研是基礎性研究,有的則是偏向市場化、産業化的研究,對於這些不同側重的科研活動有時卻是用同一標準來衡量。再如,在美國,科研人員只要詳細描述了自己的科研項目是如何合理失敗的,也能予以結題,在國內則很難。這些都説明我們的科研評估機制還是有些單一,不夠靈活。”

  “科技計劃的嚴格管理十分必要,但嚴格並不等於死板。”朱禎説,有些項目由多部門、多單位、多學科科研人員共同完成,但不論項目大小,通常都限定一樣的申報人數。很多實際參與課題的人員由於這種限定沒有列入名單,領取科研經費還得去上邊的主持單位來回跑,勞心勞力。“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些項目是一般的基礎研究或者産業化前期的項目,但在申請時卻要求一定要有企業配套。這就導致科研人員無奈之下硬拉企業虛假配套。這些都是科研人員普遍希望能夠在改革中破除的問題。”朱禎直言。

  據了解,在絕大多數發達國家,科研人員有很大的科研經費自主使用權。他們可以用這些經費聘請其他專家一起做研究,並且還能為一起合作的普通科研人員支付報酬。“在我國,勞務經費提取是5%,而國外基本是30%。”李小鵬給出對比。也正是這種原因,讓很多科研人員束手束腳。

  “衡量科技計劃管理體制是否合理應該有三大標準,一是有利於我國科學技術水準的迅速提升;二是促進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三是有利於發揮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只要能夠做到這幾點,就不必去限定具體的模式。”朱禎説。

  要讓“春雨”潤人心,就要做到“信用”全覆蓋。李小鵬建議:“我們應該建立涵蓋項目申請、立項、評審、驗收等全過程的信用體系。這一體系不僅要監督科研人員的誠信,也要考核科研管理人員的服務品質和效率。同時,應該完善失信懲戒體系,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新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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