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收編31個省郵政公司:政企改革難産近8年
- 發佈時間:2015-04-09 07:35:2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郵老大”集權 收編31個省郵政公司
中國郵政集團的組織架構將由原來的“母子公司制”調整為“總分公司制”
站在新一輪國企改革的風口,政企改革難産近8年的“郵老大”終於邁出歷史性一步。
4月8日,中國郵政集團官網挂出一則《吸收合併公告》稱,經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郵政)與北京市、河北省等31個省郵政公司內部決議,並經財政部批准,中國郵政擬對31個省郵政公司進行吸收合併。
合併後,31個省郵政公司登出,中國郵政將承繼31個省郵政公司各自擁有的全部資産、負債、業務、人員、合同和其他一切權利和義務,並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繼續經營。
中國郵政集團公告中特別提到,31個省郵政公司的債權債務由中國郵政在全國各省“新設的分公司”相應承繼。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這是郵政係徹底由“母子分公司制”調整為“總分公司制改革”的關鍵一步,有利於中國郵政的市場化改革,將進一步提高總公司管控力和風險控制能力。
總分公司制改革
事實上,郵政體系的“總分公司制”改革在2013年12月底EMS宣佈主動退出上市之時就已初現端倪。據EMS當時官方表態稱,主動退市背後的調整主要包括將組織架構由原來的“母子公司制”調整為“總分公司制”,同時將根據經營需要,對直營區域範圍、管理層級進行市場化的調整。
此次被吸並的31個省郵政公司就是過去“母子公司制”的主要載體。據了解,2007年,“郵老大”剛剛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與中國國家郵政局正式實行政企分開,“省級郵政局”就更名“省郵政公司”,成為中國郵政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過去31個省級公司通過改制雖然歸屬郵政集團,但依然是獨立法人、擁有獨立經營權。這次吸並以後,相當於取消獨立權,改子公司為分公司,有利於進一步提高總公司的控制力。”中國交運協會快運分會副秘書長劉建新對記者分析認為。
國家郵政局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員曾表示,從“母子制”到“總分制”最大好處是加強總部對下面的掌控力度,使企業更好配置內部資源,提高管理一致性,同時不斷從基礎能力方面得以提升來應對競爭。
不過,劉建新指出,國有企業管控容易慢半拍,市場化程度和民營企業相比存在體制上的差距。尤其在我國中東西區域發展不平衡、各省市郵政經營千差萬別的情況下,中國郵政如何在提高管控的同時,給各區域充分的市場靈活性,是未來最大的考驗,也是郵政係總分公司制改革的主要風險之一。
市場化再進一步
顯然,“市場化”是郵政體系本輪改革的最大的任務和目標。
劉建新對記者分析認為,總分公司制以後,中國郵政集團三大平臺——中國郵政儲蓄、中國郵政普遍服務、中國郵政速遞(EMS)業務都將更好地統一調度。
2014年6月中國郵政與阿裏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宣佈將在物流、電商、金融等領域全面開展深度合作,更是需要三大平臺更好地協同,這也一度被視為郵政體系政企分開之後最大的一次業務轉型和突破。
不過,郵政體系改革推進的艱難與緩慢也是有目共睹。1998年,國家施行了郵電分營,郵電部成立了電信總局和郵政總局,對外品牌分別為“中國電信[微網志]”和“中國郵政”。隨後,2000年初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微網志]正式成立掛牌,電信業的政企分開改革就此迅速開展;而郵政係直到2007年,才緩緩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與中國國家郵政局實行政企分開。
並且,雖然省級郵政局在2007年就已完成省級分公司的更名,直到2014年3月,全國362個市(地)級“郵政局”才完成更名“郵政分公司”。
對於EMS有可能因為總分公司制改革而加速的上市進程,昨日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一方面,確實有利於EMS更好處理好內部各省市的市場關係、權屬關係和經營關係。但從市場表現看,EMS仍然還不是很優秀,並且嚴格説不是特別缺錢,應該不會忙於上市。能不能把握上市機會,主要在於整個郵政集團的內部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