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彩電十天維修三次 商家拒絕更換
- 發佈時間:2015-04-03 10:18:00 來源:紅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紅網湘西站4月2日訊(團結晚報記者 付丹 通訊員 向賜武 麻耀中)“肖所長,感謝你們,我已換得一部新電視機了,我卯(不)能當面感謝你們,就打電話表示我的謝意……”3月23日一大早,鳳凰縣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所長肖紅暉,剛上班就接到林峰鄉江家坪村黃大姐打來的感謝電話。
原來,2月17日,黃大姐到林峰鄉一家電專賣店花1000多元購買了一台某品牌彩電。沒想到的是,不到10天,彩電就無法正常播放。黃大姐找到商家,希望能解決問題,經銷商派維修人員到府檢查後更換了零部件。但僅過兩天,又出現了無法播放的問題。3月2日至12日期間,黃大姐幾次找經銷商,維修人員前後維修了3次,她試著請求商家退貨退款或重新更換一台同型號的彩電,經銷商以“修得好”為託詞,堅持只同意維修。在村幹部的指引下,3月15日,她專程趕到縣城,向正在街上開展“3·15”活動的城郊工商所、消委分會現場進行了投訴。
接到投訴後的第二天,肖紅暉就帶領消委分會工作人員實地調查了解情況,在對投訴情況核實無誤後,他們向經銷商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誠信經營的道理。經調解,黃大姐更換了一台同型號全新彩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