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彩電維修屏壓裂 消協依法調解換新機
- 發佈時間:2015-03-30 09:57:00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1月26日,記者從蘭州市城關區消協獲悉,近日,該協會應用《消法》“舉證責任倒置”規定和《侵權責任法》,成功調解一起因維修電器而引發的消費糾紛,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000元。
半年前,消費者楊先生在蘭州一商場購買一台彩電,在使用半年多後發現影屏左角處有2個米粒大小的黑點,便找彩電售後服務中心維修檢查。在維修檢查時,該維修人員因不小心將視屏壓裂,已經無法維修。而商家提出只能換屏維修,不同意更換新機,但消費者楊先生認為,在三保期內有品質問題廠家應該承擔;視屏被壓裂是維修人員的責任,不同意換屏,要求換機。因未達成共識,楊先生投訴至城關區消協。
城關區消協接到投訴後及時找該售後中心負責人溝通調解,經過多次努力,依照新《消法》“舉證責任倒置”規定以及《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説服商家為楊先生更換了一台彩電。消費者補交700元的差價後表示非常滿意。(本報通訊員 劉振源 記者 張繼培 實習生 王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