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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斷網上買賣銀行卡的灰色産業鏈

  • 發佈時間:2015-04-02 06:34:02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銀行卡買賣

  形成“灰色産業鏈”

  “長期收購銀行卡,工商、農業、建設、中行均可,普通卡每張50元,開通網銀每張150元。”類似的銀行卡收購廣告,曾經在網際網路上隨處可見。

  近年來,銀行卡作為一種便捷的支付工具普及率越來越高,據統計,截至2014年末,全國每人平均持有銀行卡已達到3.64張,浙江省每人平均持有銀行卡數量更高,達5.50張,2014年全省跨行銀行卡交易金額達到35464億元。

  與此同時,作為個人信用標誌的銀行卡和身份證件被當作商品在網上倒賣的問題日益突出,並呈現不斷蔓延的勢頭。為對接洗錢、詐騙、網店刷信用等特殊需求,網路上已形成一個銀行卡買賣的灰色産業鏈。

  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了解到,不法分子通過網上商城、商品交易平臺、部落格等發佈相關“廣告”資訊,大肆買賣銀行卡、身份證、網盾、手機卡、開戶資料等銀行卡相關資料,已形成銀行卡收購、銷售、使用的灰色産業鏈,嚴重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公平誠信的社會環境,也為電信詐騙、洗錢等犯罪行為提供了滋生土壤,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屬於違法行為將專項整治

  為嚴厲打擊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違法行為,有效凈化網路環境,維護公平誠信的社會環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關於開展聯合整治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專項行動的通知》(銀發〔2014〕394號《通知》)要求,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與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銀監局、浙江省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在2015年1月至7月組織開展浙江省聯合整治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著重查處、偵破一批非法買賣銀行卡犯罪案件,搗毀一批犯罪團夥,嚴懲一批非法買賣銀行卡違法行為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幹成員,有力震懾犯罪,保護持卡人合法權益。

  同時,銀行業要進一步規範銀行卡申領程式,強化銀行卡賬戶管理,進一步完善銀行卡業務風險管控。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也提醒廣大持卡人,買賣銀行卡是違法違規行為。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買賣銀行卡違反了《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等銀行卡業務制度。而且買賣銀行卡行為過程中可能會伴隨著非法持有大量銀行卡、買賣居民身份證等違法行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買賣居民身份證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持卡人和社會公眾一旦發現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公安機關或發卡銀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共同維護公平誠信的良好社會秩序。

  網際網路時代

  更應重視個人資訊

  隨意出售個人的銀行卡,到底有多大的危害?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相關人士指出,我國的銀行卡屬於實名制,卡記憶體儲了很多個人資訊,如果貪圖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有可能被買卡人用來從事非法活動,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承擔刑事責任。非法買賣的銀行卡、身份證等可能被用於洗錢、逃稅、詐騙、送禮和開店刷信用等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一旦所售銀行卡出現信用問題,最終都會追溯到核心賬戶,會導致個人信用受損,甚至承擔連帶責任。

  在網際網路時代,消費者更應重視個人資訊,保護個人隱私。上述人士提醒,持卡人要高度重視保護自己的銀行卡和個人資訊安全。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保護好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個人資訊,對於廢棄不用的銀行卡,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並將卡片磁條毀損,不隨意丟棄。二是不出租、出借、出售個人銀行卡、身份證和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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