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年報被指信披遺漏 腐敗窩案存三大謎團
- 發佈時間:2015-04-02 07:29:0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歲末年初,南方航空再曝腐敗窩案,四位核心高管在一週內落馬,其中還包括連續14年擔任南航財務總監的徐傑波,震驚整個資本市場。時至今日,這一事件的余震仍在回蕩。而對於廣大投資者來説,最為關心的無疑是這些高管究竟為何被查,他們的職務行為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哪些利益,其突然落馬將給上市公司帶來怎樣的影響,誰來接替這些高管,南航腐敗窩案頻發究竟是何原因等眾多問題。
然而在當初的臨時報告中,南方航空並未給出答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3月31日發佈的,作為信披分量最重,應該最為詳盡披露上市公司資訊的年度報告中,南方航空對於上述各方最為關注的問題,也只是簡單重復披露“涉嫌職務犯罪已經立案偵查”,其資訊披露的完整性,引發了市場各方的質疑。
歸納起來,南航的腐敗窩案主要存有三大謎團。
謎團一職務犯罪該如何理解
“南航被查高管,究竟是什麼事?對上市公司影響多大?”面對剛剛披露的年報,投資者心中的疑問,依舊沒能得到解答。
2014年最後一天,南方航空突然發佈公告稱,接到控股股東南航集團通知,公司副總經理陳港、公司運作總監田曉東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立案偵查。短短數日之後的今年1月6日,南方航空再拋重磅消息,稱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徐傑波,公司副總經理周岳海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立案偵查。
從公告透露的資訊來看,南方航空四位原高管被立案的原因,均為涉嫌職務犯罪。但是在當時的臨時公告中,南方航空並未披露進一步的資訊。同樣,在剛剛披露的2014年年報中,除了透露“涉職務犯罪”外,南方航空也未披露更詳細的情況。
具體來看,南方航空在年報77頁,“上市公司及董事、監事、高層管理人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處罰及整改情況”中披露,四位高管均為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調查,並沒有透露更多資訊。
另外,在年報第124頁,南方航空又指出“在報告期內,本公司個別前任高管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本公司已進行了充分的評估。基於所完成的工作,我們沒有發現該事件導致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可能性。截至本報告日,該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作為每個年度中分量最重,同樣也應該最為詳細披露上市公司資訊的年度報告中,除了上述兩處之外,南方航空再未對高管被調查一事進行説明。同時,南航也沒有披露投資者最為關心的資訊——四高管涉嫌的職務犯罪行為究竟是什麼?毫無疑問,對於希望從年報中了解到高管被查更多資訊的投資者來説,最終的結果無疑是失望的。有投資者就提出,既然是涉嫌職務犯罪,那麼就不同於一般的個人違法犯罪行為,這些高管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侵犯了上市公司以及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這些謎團上市公司應該明確告知股東,不應該在高管被查以及離職之後,就隨之被掩蓋。
一位法律界人士對記者表示,職務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財産、人事關係等多種實權的國家公務人員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犯罪行為,其本質特徵是以權謀私、權錢交易。主要表現是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經濟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而根據涉案情節嚴重程度,輕則被給予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産。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雖然目前沒有明確規定高管涉案被查的具體信披內容,但是由於涉及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從資訊披露完整性角度,上市公司應該詳盡披露其掌握的準確以及最新的進展情況,投資者也有權了解到更為詳細的資訊,以更好地控制投資風險。
謎團二對上市公司影響幾何
對於廣大的投資者來説,除了希望了解南方航空原高管被查的原因,這次管理層變動具體將會給上市公司造成怎樣的影響,也是一個關心的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南方航空在公告中曾多次表示,“上述事項(指原高管被立案偵查並辭職)不影響本公司正常經營”。事實上,這樣的表態並未化解各方的憂慮。有投資者就在網上發出疑問,“高管被調查,到底有什麼影響?不影響正常經營的含義就是航班不會停飛嗎?”
從南航的高管結構來分析,上述四位高層變動,所産生的影響不言自明。根據2014年報披露,在高管人員接連被查之後,南航高級管理人員目前共有10人在職(剔除3位已經退任高管)。其中,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以及總會計師等高管職務,並不直接負責日常運營工作。據一位南航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此次被立案偵查,並先後辭職的四位南航高層,都是公司“核心高管”,屬於“實權派”。
具體來看,此次被調查的周岳海除擔任南航副總經理外,還兼任南航嘉源(廣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廣州南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和廣州南航中免免稅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田曉東除擔任運作總監一職外,從2014年1月起還任南航總值班經理室主任。而陳港曾擔任南航內部重要部門——市場行銷管理委員會主任,並從2009年8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也就是説,這三位落馬高管在南航均身居要職,直接分管主營業務航空運輸的不同領域,他們的職務與總經濟師、總法律顧問、董秘等高管相比,對南航的核心經營業務更加重要和直接。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次被調查的四位南航高層中,徐傑波無疑是最“重量級”一位。在南航2003年上市之前,2001年4月起他就擔任南航董事、財務總監、總會計師,2003年8月至今任董事、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總會計師。此外,徐傑波還兼任貴州航空有限公司、中國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有投資者就提出,不影響正常經營,並不意味著不會受到影響。而一位上市公司人士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高管團隊的穩定,對於上市公司極為重要。分管核心業務的多位高管同時落馬,公司受到影響是必然的,只是程度大小而已。
從公開資訊顯示,南方航空除了剛剛推選肖立新擔任曾由徐傑波擔任的總會計師、財務總監外,尚未發佈聘任新高管的公告,陳港、周岳海以及田曉東被查離職後,各自負責業務由誰接手、運營情況如何尚不得而知。
謎團三窩案再發折射制度漏洞
實際上,南航並非首次被腐敗窩案的陰霾籠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從2006年至今,南航集團和上市公司一共爆發了四輪腐敗窩案,落馬的有名可查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共計14名,其中就包括原南方航空原總工程師張和平。
南航多次發生腐敗窩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究竟存在什麼漏洞?公司有何整改措施?如何杜絕此類案件再發生?
在一些業內人士的眼中,徐傑波此次被查,就折射出一些問題。公開資料顯示,徐傑波自2001年起就擔任南方航空的財務總監,一直到2015年初被調查,長達14年身居要職。雖然目前外界並不清楚其因何被調查,也不知道他的問題是否給南方航空帶來了損失,但是從其被立案偵查來看,這種要職長期由一人把控的人事安排,本身就存在巨大的隱患。
據記者了解,南方航空財務部門除了徐傑波涉案被查外,盧宏業和陶荔芳兩人也被調查。盧宏業曾是南方航空財務部總經理,為徐傑波下屬。過去多年的財報,徐傑波和盧宏業都共同簽署,彼此還申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陶荔芳則是盧宏業的下屬,曾為財務部資産處的副經理。
中山大學教授林江認為,一般治理結構完善的公司,董事和監事有任職期限,高管就沒有特別的任期,比如有的總裁,可以做十多年。但他同時強調,財務是比較敏感的崗位,實際上應該有任職的期限。另據一位大型國企相關人士介紹,雖然其所在公司沒有對財務總監任期做出明確規定,但財務總監須同時接受公司董事會及國資委的監督。
根據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央第一巡視組組長李宏在2月9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專項巡視南航情況反饋會上,對巡視中乾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一一列舉:南航行銷領域貪腐問題多發,在協調航線、編排航班、客貨銷售中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問題;採購、維修等領域存在尋租等廉政風險;執行財經制度不嚴,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多發;公款吃喝時有發生,公款打高爾夫球問題有禁不止;幹部選拔任用不規範不嚴格,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等問題反映較多;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監督管理失于寬軟。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3月31日披露年報的同時,南方航空還披露了《2014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南方航空在內部控制評價結論中提到,公司已經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另外,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資深投資人認為,窩案爆發之前,以往年度的年報也像今年一樣披露內控體系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內部控制,但卻發生了令投資者意想不到的窩案,新鮮出爐的年報究竟揭示了什麼有效資訊,信披遺漏了哪些重要資訊,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