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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傳銷宣稱可1年開上勞斯萊斯

  • 發佈時間:2015-03-26 09:33:03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

  2013年短短一年,陳志華自稱是勵志成功大師的首席弟子,鼓吹“教你輕鬆月入百萬元”“只要行銷做得好,108天買賓士,6個月買新房,1年開上勞斯萊斯”,先後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廣州等城市的多家高檔酒店裏開免費講座,推廣自己的“微信行銷”模式。329名聽過講座的人被發展成下線,並向他繳納了461萬餘元“代理費”。日前,經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陳志華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損失。

  實質上,陳志華向被害人提供的産品,就是所謂“三天價值1萬元”的課程。第一天向被害人面授如何使用微信,中間穿插小表演,第二天宣傳如何代理“微信行銷”,第三天進行項目實戰演練。據檢察官介紹,多數人都按規定交足了陳志華要求的不同等級的代理費,分別是3萬元、5萬元、7萬元。很多被害人在付款後覺察不對,要求退款也被故意拖延。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志華的微信行銷毫無內容,根本談不上是“行銷課程”,陳志華在授課過程中收取“代理費”,再通過代理商不斷發展“下線”的方法,擴大自身影響,進一步收取更多代理費。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最終,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志華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損失人民幣46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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