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避開腐敗雷區
- 發佈時間:2015-03-26 01:00:1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針對公共資源招投標腐敗頻發的問題,合肥市把隸屬7個部門涉及招投標的114項執法權集中起來,把條塊分割、封閉運作的傳統模式,變成“交易平臺、進場交易、資訊發佈、機構監管”四統一的現行機制,用“科技+制度”的標準化體系和流水線作業,卡死風險高發易發環節,使得公共資源招投標工作過手5000多億、而沒一起涉腐問題出現,並讓公共資源交易事業交易成為當地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
近年來,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成為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地帶,給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提出了新的考驗。
本著“分權、統籌、開放、監督”的思路,合肥市著力改革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條塊分割、封閉運作的傳統模式,在整合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基礎上,通過建立“一委一局一中心”的組織架構,實行“統一交易平臺、統一進場交易、統一資訊發佈、統一機構監管”的四統一工作機制,健全“決策、監管、操作”三分離的公共資源交易運作體系,確保了公共資源交易規範運作。
根據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4月底,合肥公共資源交易7年多來累計完成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25652個,總交易金額達到5115.94億元,節約和增值資金累計達到1502.05億元,這期間的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沒有出現一起腐敗事件,而且形成了具有合肥特色的公共資源交易事業多元型發展格局。
安徽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常偉等專家認為,招投標領域腐敗頻出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是制度層面的,招投標制度層面是否完善、制度設計是否科學等,第二是執行環節的,執行過程中是否有主觀隨意性、個人意志是否影響制度執行效力。“合肥模式”成功的根本原因主要有兩方面:
第一是利用“制度+科技”抓住了好制度更要執行好的“牛鼻子”。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人黃衛東告訴記者,合肥公共資源交易撤銷了建設、財政、國土等部門的招投標監管和操作職能,將隸屬7個部門涉及招投標的114項執法權集中起來,取消各城區交易機構,將所有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公共資源項目,都納入合肥招投標中心公開交易,用“業務統一受理、項目分段操作、保障及時跟進、監管全程把控”的流水式作業,以“分權、統籌、開放、監督”為思路,改革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條塊分割、封閉運作的傳統模式,實行“統一交易平臺、統一進場交易、統一資訊發佈、統一機構監管”的工作機制,形成了公共資源交易“業務+流程”的規範格局。
“人為靈活度越大,出問題概率越大,尤其是針對一些問題風險高的環節點,我們會針對性的重點設計相關標準,用固定的衡量限制人為因素的影響。”黃衛東説,再完善的制度,其落實都會受到執行人的能動性影響,要把招投標過程中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還要通過使用科技化資訊化的手段把籠子織得更密,交易中心探索建立了“項目操作、運作模式、服務規範、品質評價、考核監督、電子政務、形象標識、日常管理”等八個方面的標準化體系,有效防範了權力干預交易活動的風險。
第二是將“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實現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審批型向服務型”轉變。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的審批關卡越多,發生權力尋租的環節就越多,把管理審批變為服務監督,則從根源上減少了權力尋租的發生機會。
據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人介紹,該局構建了“標前+標中+標後”全程化和“體內+體外+社會”立體式的監管體系。在內部,實行業務分段操作和工作流程防控,實施項目事前評審、標前備案審查、中標單位業績公示、招投標市場與建設施工現場聯動、招投標專項執法檢查等方式,進一步強化標前、標中和標後的全流程規範化管理。在外部,該局與紀檢、審計、法院、公安聯合督查,通過報紙、網路等媒體公開曝光;與建設、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聯動處理機制,對項目標後履約情況回訪,督促項目後期實施的有序推進;建立市縣區統一的交易資訊公開披露制度等等。
經過7年多的探索,黃衛東告訴記者,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吸引了如河南平頂山等一大批外地市的重點項目和投資超百億的招商引資項目以及一批非市屬投資、非政府投資的項目的進場交易,形成了具有合肥特色的公共資源交易事業多元型發展格局,使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事業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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