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縱火案:誰剝奪了村民的治權
- 發佈時間:2015-03-24 00:29:52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去年發生的“3·21平度縱火案”七名被告人宣判。這本是一起村民與村委會因為徵地補償而引起糾紛的案件。但隨著案情的一步步展開,公眾卻發現,法律賦予的村民自治權利,在某些地方正在肆意被虛置。
與以往諸多的徵地血案相比,去年3月21日發生在山東省平度市鳳臺街道杜家疃村的這起血案,現在看來,其肇因還不是以往司空見慣的徵地不補償,或少補償。相反,矛盾激化前,杜家疃村80畝徵地的1527萬補償款已經打到了村委會的賬戶,平均每畝將近200萬元。應該説這個價碼十分可觀,至少村民並沒有異議。從開發商這端而言,也不是不掏錢的“舊疾”了,而是經過投標競拍掏出了超過一億元的徵地款。這麼看按説該是皆大歡喜,但結局偏偏相反。
村民之所以阻擾徵地,而且由此招來村委會和開發商雇兇施害,最終為此付出了一死三傷的代價,原因是徵地款雖然到了村裏,卻到不了每一家失地農戶。村委會不僅拒絕分給村民,甚至連今後如何使用也不給村民交待。肉到了眼前,卻吃不到嘴裏。對每個村民而言,由村委會“代行”的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卻看不見、摸不著。因此,站在村民的角度,這又與以前常見的徵地矛盾並無二致。
村民耕地被徵,但村民對補償卻沒有一點兒發言權。這完全是違背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的村民自治和村務公開原則的,但在杜家疃村卻公然行之。雖然7名被告人之一的村委會主任杜群山在法庭上聲稱是街道辦事處不讓分,而且據平度市有關人員説,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土地收益按規定提取三項資金後,餘額部分30%撥付被徵地村莊,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民養老、醫療和生活保障的支出。杜群山搬出這樣的理由,給人的印像是,似乎是村民不服從國家政策。
但其實,村民的利益訴求與國家政策並不矛盾。土地收益國家政策是不讓分,但國家的法律《村委會組織法》還規定村務由村民大會表決,其中就包括土地徵收補償款。現在,問題的關鍵是村民覺得權利虛置。只要村委會把賬目公開,讓村民切切實實看到資金的去向,將每一筆的運作都放在公眾眼裏進行,資金存放、分配和使用,都經過村民大會投票表決,他們怎麼會不同意?兩者的區別,無非是將一次分光吃凈改為細水長流、逐次發放生活費和報銷醫療金而已。如果村委會能夠這樣做,村民能不體會出其中的道理?而杜家疃村村委會卻相反,把賬目緊緊攥在手裏,根本沒有一點讓村民參與的意思,村民自然就不相信你。
案件中,杜家疃村村委會主任杜群山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杜群山説,他抵制一次性發放,是執行街道辦事處的意思;而雇傭刑滿釋放分子作惡傷害村民,也是為了完成街道辦事處的徵地要求。在杜群山眼裏,作為上級主管單位的意志大如天,而賦予他權力的全體村民的利益,卻輕如鴻毛。村委會本來有自治權,但杜群山卻棄權。這就是該案暴露出的當事人的潛行理念:信權不信法,惟上不惟民,甚至信黑不信法。
杜家疃村的現象,並不是孤立的個案。類似的膿瘡,在全國各地時常潰發。杜群山也説了,對付村民,砸玻璃、堵鎖眼的行為,就是從其他村委會學來的。所以杜家疃村絕不是孤例。
今年是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法治是民主的保障。依法治國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中央有決心攻堅。杜家疃村事件應成為一面銅鏡、一本教材。執政者應從中照出各自的問題,吸取杜家疃村的教訓。切實牢記習總書記“維穩的實質是維權”的告誡,凡民之權不可獨攥,敬畏法律,不做逾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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