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不動産登記:能蒐集反腐線索
- 發佈時間:2015-03-07 14:0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3月7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報道,國務院發佈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3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2015年底全國將全面換發新版證書,這意味著,《不動産權證書》將取代現在百姓手中持有的《房地産産權證書》,成為房産新的“身份證”。
對於百姓來説,對“不動産登記”有很多心中的問號,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李斌、北京同諾律師事務所律師綦曉芳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為什麼要建立一個統一的不動産登記制度。現在我們手裏頭有房産本,有這個不就完了嗎?有的人還不止一個。有的人辦的土地證和房産證是分開的,後來是合在一起的,現在又得折騰,還得換成不動産登記,到底為什麼?
李斌:我們的不動産,拿房屋來説,是兩種財産權利,房屋地上建築物是所有權,就是産權證書所指向的標的。我國土地都是公有制,社會主義沒有私有土地,居民房子佔用面積的土地叫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個用益物權,過去是不能登記的。國土部門登記土地使用權,住建部門登記房屋所有權,林業部門登記林業的抵押權,農業部門要登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所以,它是一個多頭管理,九龍治水。央行有關部門做過不完全統計,不動産登記的十五個部門,包括所有權、抵押權、用益物權都有。其實,這次出臺的暫行條例,是國務院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就是要簡政放權了,要簡化對外的窗口,就是把那麼多的九龍治水狀況集中到統一的一個部門,現在是由國土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的不動産登記,而各個地方要在縣以上的機構設立一個部門。
過去,房産局就是所謂的住建委、土地局、林業局等等,這次統統的歸到一個機關來。因為國土資源部已經掛牌成立了不動産登記局,它是要登記機關統一,登記程式統一,證據統一、法律效率統一,一切都要納到一起來。因為2007年物權法規定了,不動産實行統一,但是當時授權法律和行政法國家制訂相關具體辦法。它實際上是為了簡政放權的一種方式,而且有很多的亮點,就是一個機構、一個平臺,要在內部實施國家省、市、縣四級的資訊實時共用。
如果以人查房的話,輸入這個人的特定資訊、身份證號名下所有的地方的房産全都能夠給揭示出來。那很多擁有大量房源的人,尤其是一些官員,涉及到職務犯罪的,恐怕他要擔心了,趕快處理。另外,以房查人,去搜尋反腐線索的時候。現在通過統計有多套房的人是誰,他們的社會關係是什麼,這些房的來源是什麼,他的收入和他的支出有沒有巨大差額,這就是我們在反腐的力度上一個很好的平臺。
經濟之聲: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小産權房怎麼樣能夠變更不動産等級?還是壓根就不登記這個東西?
綦曉芳:什麼叫小産權房?就是沒有産權的房子。它納入現行的不動産登記是沒有可能的。因為它就是不存在産權的房屋,你怎麼把它納入到産權登記?小産權房在將來勢必是要取締的,這可能只是一個時間的過程。因為取締過程中,有很多的困難,比如沒法來一刀切,來給它一下取締,這可能就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但是隨著時間包括法律的不斷完善,小産權房將來勢必會作出一些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