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沽空”是擔保賣空
- 發佈時間:2015-03-07 01:31:38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昨日的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對近期市場關心的諸多話題一一給予了回應。針對滬港通“沽空”的話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滬港通“沽空”可以説是擔保賣空,給境外投資者提供了公平交易機會,此前已對賣空做出相關規定,近期港交所已完成相關工作。為了保證市場平穩運作,擔保賣空屬於融券業務範圍,不得低於市場成交價。截至3月5日,滬港通下的擔保賣空量為0,還未有境外投資者進行交易。
■審批上證50和中證500期指
問:近日有媒體報道,上證50、中證500等兩隻股指期貨産品已獲批,請問是否屬實?何時上市?
證監會:中金所已向證監會上報這兩個産品的申請,目前正在審批中,下一步將及時向社會公開審批結果。
■批准10年期國債期貨交易
問:1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何時正式掛牌交易?
證監會:證監會批准中金所開展10年期國債期貨交易,合約正式掛牌時間為3月20日。10年期國債現貨存量較大,風險管理需求強烈,國債期貨的推出將促進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利於深化市場改革創新,證監會將督促中金所做好各項工作。
■QFII和RQFII應依法納稅
問:近日有媒體報道,中國擬對QFII和RQFII稅收進行專項清理並追徵稅款。請問是否屬實?
證監會:QFII和RQFII的徵稅問題,實際上不屬於證監會的監管範疇。但有相關要求規定,自2014年11月起,應當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同時按照現行稅法要求,任何機構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境內稅收。
■回應“PE+上市公司”模式
問:證監會下一步將採取什麼措施加強對此類投資模式的監管?
證監會:從證監會角度來説,“PE+上市公司”的投資模式,盡可能讓投資者自主選擇,同時防範該模式的市場操作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市場操縱,確保市場穩定。
■研究證券期貨牌照管理制度
問:近日有媒體報道,監管部門將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請問是否屬實?證監會在牌照管理方面有哪些安排?
證監會:關於監管部門將向銀行發放證券牌照的問題,根據此前國九條的要求,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落實相關要求,研究證券期貨牌照的制度安排,相關工作正在進行當中,需要履行必要的程式,目前還未明確時間表。
■發佈實施行政和解金辦法
問:證監會、財政部聯合發佈的《行政和解金管理暫行辦法》包括哪些內容?
證監會:《辦法》共23條,主要內容包括行政和解金的管理、使用,對管理、使用的監督,將於3月29日正式實施。《辦法》自1月9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修改內容主要有:提高行政和解金管理的安全性和進一步提高行政和解金補充公平性。晨報記者 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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