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等4省會城市擬共同申報首個跨區域自貿區
- 發佈時間:2015-03-05 16:00:00 來源:湖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建設自貿區是我國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開放促改革的重要舉措。記者今天從湖南代表團獲悉,長沙擬聯合湖北武漢、江西南昌、安徽合肥等3個長江經濟帶中心城市,向國家共同申報首個內陸跨區域自貿區。
長沙與武漢、南昌、合肥同屬中部內陸地區,是長江經濟帶的中心城市和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長極。4城市具有良好的産業基礎和産業協同性,經濟發展水準相近,社會文化趨同。隨著城市間合作對接機制不斷完善,區域間投資、貿易、市場等要素流動日趨頻繁,企業合作、人員交流日益密切,4城市互聯互通初具雛形,具備了共同申報自貿區的基礎和條件。
在此次全國人大會上,胡衡華、何寄華等在湘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呼籲國家支援長沙等4個城市共同申報跨區域自貿區。建議認為,在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首個內陸跨區域自貿區,對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建設長江經濟帶具有重要意義。一是長江經濟帶覆蓋地域廣泛,涉及部門眾多,目前尚無成熟經驗可供借鑒。在4城市建設跨區域自貿區,有利於突破現行體制機制束縛,為推動長江經濟帶建設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二是有利於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和市場壁壘,促進市場要素自由流動,培育和完善統一的要素市場;有利於促進投資和貿易自由流動,建立統一規範的市場準入制度和標準;有利於促進區域通關協作,推進通關一體化建設。三是目前內陸地區尚無自貿區,4城市共同申報跨區域自貿區,有利於凝聚特色、規避競爭,有利於4城市在中部地區崛起和長江經濟帶建設中擔當更重要角色,打造內陸開放發展新高地。四是有利於長江中游城市群加快産業集聚,促進資源整合,建設世界級産業集群,實現創新驅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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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共同申報跨區域自貿區達成共識
根據《國務院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武漢、長沙、南昌被明確為長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合肥被明確為長江三角洲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同屬長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4省會城市被賦予了戰略定位:建設中國內陸最大的水陸綜合交通樞紐群;打造中國內陸開放新高地,形成創新資源要素高密度集聚區;培育若干世界級産業(製造業)集群;構建沿江綠色生態走廊,成為引領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性社會示範區。
今年2月7日,第三屆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會商會在合肥召開,長沙、合肥、武漢、南昌4市書記、市長齊聚一堂,圍繞市場一體化、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環境保護聯防聯治、産業合作、社會公共服務共用等方面提出具體合作事項,並對共同申報首個內陸跨區域自貿區達成了共識。 (記者 劉文韜 蒙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