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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畝超級稻為何減産絕收?

  • 發佈時間:2015-02-15 01:30:32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月10日,《中國之聲》一則報道指出,安徽省蚌埠市農民反映,去年1萬多畝種植了“兩優0293”的稻田出現大面積減産,部分絕收。萬畝超級稻為什麼會減産絕收?科技日報記者專訪了隆平高科相關負責人以及業內專家。

  當“高感稻瘟病”品種遭遇“適宜氣候”

  超級稻“兩優0293”,由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選育,種子由“隆平高科”生産,該品種曾是第二期超級稻百畝片800公斤的攻關品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706號)文顯示:該品種熟期適中,産量高,中感白葉枯病,高感稻瘟病,米質一般。適宜在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蘇的長江流域稻區(武陵山區除外)以及河南南部稻區的稻瘟病輕發區作一季中稻種植。

  “稻瘟病”,水稻重要病害之一,只要氣候條件“適宜”,可發生在稻區內的任何年頭、任何季節,嚴重時減産40%—50%,甚至顆粒無收。

  隆平高科水稻部負責安徽省“兩優0293”品種銷售的郭武強告訴記者,因為“高感稻瘟病”特性,“兩優0293”均選在稻瘟病少發甚至不發的地區推廣。此次事故發生地安徽省蚌埠市,近十幾年來從未發生過“稻瘟病”。

  事實上,在2004年前後,超級稻“兩優0293”就已在當地試驗示範。郭武強説:“直至事發前一年,該品種在當地一直屬於較為受歡迎的品種。因為其‘高度抗倒伏性’,正是當地最需要的”。

  據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2014年12月30日出具的《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關於常秀亮舉報湖南隆平種業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調查彙報》(以下簡稱《調查彙報》)顯示,2014年8月以來,該省天氣持續陰雨、寡照,氣溫低於常年同期。

  “這正屬於典型的‘稻瘟病’氣候。”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表示,最能“激發”稻瘟的氣候條件,是氣溫在25—28攝氏度之間,濕度保持在90%以上。對於有著“高感稻瘟病”缺陷的“兩優0293”水稻品種,稻瘟病發生特別嚴重,造成大面積減産、部分田塊絕收,也並不意外。也正因連連下雨,在稻瘟病爆發後,打農藥也無力回天,無法挽救這批水稻。

  預防關口“失守”亟待關注

  早在去年五六月份,蚌埠市淮上區曹老集鎮金山湖村村民甘朝康就發現,“兩優0293”出苗不齊、不壯。到了9月,“兩優0293”水稻一齣穗就死。他發現,得了稻瘟病,打農藥無濟於事。

  那麼,“高感稻瘟病”是不是真的防不勝防?在《2014年通過農業部確認的超級稻示範推廣品種》公佈中,我國迄今有農業部冠名的超級稻示範推廣品種111個。其中,“高感稻瘟病”品種,不止“兩優0293”一種。這樣的品種,是否就要“唯恐避之不及”?

  郭武強告訴記者,在稻瘟病高發區或是曾發生過稻瘟病的區域,農民因為對稻瘟病有了深入了解,一般情況下,會進行最少一次的預防稻瘟病措施。經過預防,基本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不過,郭武強也坦陳,正因當地近十多年未發生過“稻瘟病”,老百姓對於這種病幾乎沒有太多概念,儘管當地政府部門、銷售種業方通過短信、電話等進行了提醒,但未有引起老百姓足夠的重視,耽誤了最佳的防治時間。

  記者採訪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他們亦認為,對已公開公示的高感病品種,應予以高度重視並積極預防,這樣才能降低乃至消除可能的損失。

   品種審定:如何更科學,且保護農民切身利益?

  據調查,超級稻“兩優0293”出問題,並非首次。2007年前後,在湖北就曾因不耐高溫,致當地種植數萬畝農田結實率僅僅為30%多。2008年,又在安徽蕪湖,也曾出現白葉枯病。記者也從有關方面了解到,2006年,品種“兩優0293”通過國審的審定標準,僅僅只是適合於當時的科技發展的水準。現在國審的標準,和原來相比,已提高了很多。換言之,這個第二期超級稻攻關的老品種,按照新的國審標準,就難以通過了。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表示,截至目前,我國超級稻百畝片攻關現已成功完成第四期1000公斤攻關,超級稻品種更新也已進入“第四代”。隨著品種的不斷更新改良,超級稻品種無論其抗性、産量,還是稻米品質,都更為優異。但回歸此次事件,當事方老百姓受到重大損失,卻找不著賠償的主兒,不得不思考,現行品種審定,如何更科學,且更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

  該專家表示,我國現行品種審定機制的確存在一些弊端。從産品責任法律主體的角度看,本應建立對農民種植後果負責的農作物品種審定機制,按中國農科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員佟屏亞的話説,應建立“誰審定、誰推廣、誰負責”的制度。但按我國現行的品種審定制度(包括農業部近期推出的“品種審定綠色通道”),審定主體與種子推廣主體是相分離的,最終導致産品責任法律主體缺失(沒人對農民種植後果負責)。

  另一方面,現有品種審定的區域試驗中,抗性鑒定不夠科學、完善。拿同期參加湖南省區域試驗“稻瘟病”抗性鑒定的“兩優0293”和“Y兩優1號”舉例:“兩個品種均被定義為‘稻瘟病抗性級數9級’。但事實上,這兩個9級的品種之間有著天壤之別,‘Y兩優1號’在大面積推廣過程中明顯表現出對稻瘟病具有較好的田間抗性,並不常‘高感’;而‘兩優0293’則非常易感,這就嚴重降低了區域試驗結果對大田實際生産應用的指導意義。”此外,國審中栽培水準普遍較水稻主産區農民栽培水準低,這對産量潛力較高的優勢品種而言,也顯然不公平。

  針對“國審”的種種弊端,業內專家表示,改變或取消國審制度,可以更大程度保護農民的利益、加速新品種的推廣、提高育種市場安全意識,並從根本上杜絕區試審定腐敗事件的發生。

  事實上,缺點多於優點的品種通過了國審,並不是個案。這不僅為減産絕收埋下了隱憂,也讓受到損失的農民難以得到賠償。目前,一旦“國審”品種發生減産絕收等事故,銷售公司是不需承擔賠償責任的。郭武強解釋,現有《種子法》規定,純度、凈度、水分、發芽率四個種子品質指標,以及部分區域所需“檢疫性病害”指標,這5個指標範圍內的問題,可以視為種子品質問題,公司應全權賠償。而稻瘟病,包括老百姓使用不當等,不屬種子品質問題。此次事故,就屬於“非種子品質問題”之列。

  “出於人道主義,公司會和當地代理商、農業主管部門積極配合,幫助當地老百姓申請當地農業保險,並做好受災登記,酌情給予適當的補償。”郭武強告訴記者,截至目前,實際申請鑒定的為800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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