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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按日處罰”重在執行

  • 發佈時間:2015-02-11 05:52:45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環保法實施後,山東省以及重慶市日前陸續開出3張按日計罰罰單,最大罰款金額達110萬元。環保違規處罰無上限、不封頂,這既體現了環保執法的科學性,又對違法主體形成強大的震懾力,有利於緩解“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尷尬。

  長期以來,環保違法處罰設置上限,最高幾十萬、幾百萬的罰單,表面上看起來確實有震懾力,但相對於企業因違法而獲得的鉅額收益,違法處罰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因此,最高罰單並未阻斷不法企業違法牟利的企圖,反倒成了“紙老虎”,也導致環保違法案件有增無減,加劇了公眾對環保執法的不理解。

  環保違法“按日計罰”、上不封頂的規定,意味著污染時間越長罰款越重。面對越來越厚的罰單,不法企業不得不考慮須為此付出的違法代價。規定的威懾力儼如高懸在環保違法者頭頂的利劍,可隨時斬斷違法者牟利的惡欲。從國際經驗來看,環保違法“按日計罰”也早已被很多國家寫進法律,美國很多企業不敢違法就是因為按日計罰很重。比如,美國杜邦公司生産的産品,因為有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最後被罰款3.1億美元,沉重的罰單使該公司不敢再次違法。

  面對公眾對環保的強烈期待,環保執法必須硬起來、鐵起來。新環保法將“按日計罰”寫入法規只是第一步,更為重要的,還是讓“鐵律”在實踐中具有制度剛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按日計罰”的政策執行力,需要相關配套措施跟進,也需要金融等機構積極配合,讓“按日計罰”罰得違法者心疼,還生態環境一片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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