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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墻掏建辦公樓”表述不實

  • 發佈時間:2015-02-11 05:52:2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恢復連接工程空間中實施裝修行為,《文物保護法》並未有明確要求,因此,不能確認違反文物保護法規

  2月9日,網上一篇題為“西安城墻被掏建辦公樓餐廳排練場一應俱全”的報道稱,自去年8月份開始,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下屬的幾個部門搬進城墻辦公。而新的辦公地點位於朝陽門,古城墻南側墻體夯土內被掏出一個可以容納百餘人同時辦公的4層空間,各種辦公設施一應俱全。

  事實真相到底如何?《經濟日報》記者當日即趕赴西安城墻朝陽門城門南段現場了解情況。

  走進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朝陽門辦公區,乍一看的確“別有洞天”。約4000平方米的辦公區連帶地下室共計3層,位於朝陽門城門南側。從外觀看,的確位於城墻墻體之中。目前,景區管委會下屬安全管理辦等6個部門138人在其中辦公。

  已在城墻工作23年的該辦公區管理中心主任李炬劍告訴記者,“報道説掏空城墻建設辦公場所完全不符合事實。這一空間是1992年至1994年西安市恢復連接朝陽門城墻豁口時留下的。”

  記者查閱到一份由西安環城建設委員會存檔的編號為05436的《明城墻朝陽門初步設計文件》,上面明確記錄,“該工程基本在城墻原址修建,外貌似城墻延續,實為空腹,為全封閉式建築,有效合理地開闢了一個使用空間”。記者了解到,當年這樣的做法還應用在文昌門、玉祥門等古城墻復建工程中。

  李炬劍介紹説,1994年連接恢復工程竣工後,這部分空間一直由西安市建委招標辦使用,其中面積最大的第三層被用作全市工程招投標大廳。記者查閱有關資料和地方誌發現,2009年底,市建委招標辦搬出,但一些培訓等業務活動依然在這裡舉行。直到2013年,按照市政府資産置換的安排,這一辦公空間由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接手。因內部結構年久失修,2014年5月至8月進行了修補更新。“我們只是做了簡單裝修,比如鋪地板格、做防水防滲、墻麵粉刷等,結構完全未動”。記者在現場看到,辦公區的確寬敞明亮,但原有墻體和建築立柱依然如舊。

  在辦公區地下室,記者見到了“報道”中提到的排練廳,目測面積大約有150平方米左右。李炬劍介紹,這裡平時主要用於西安城墻入城式演出團體排練。

  那麼,即使是在歷史遺留空間辦公沒有問題,但裝修等措施是否如報道中認為的“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呢?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副主任范明對記者表示,首先,辦公區在原有復建連接處,且是接續原建委辦公空間,完全沒有動土建設、改變結構。因此,根本不存在破壞文物問題。

  帶著同樣的問題,記者還採訪了西安市文物管理局文物處處長吳青。他表示,相關報道已引起文物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已經了解並請示陜西省文物管理局。“有關‘報道’中‘掏建’辦公樓等表述與事實不符;朝陽門城墻屬於連接恢復工程,未涉及城墻文物主體。針對這種在恢復連接工程空間中實施裝修行為,國家《文物法》並未有明確要求,因此,不能確認違反文物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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