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墻遭劫根子在權力任性
- 發佈時間:2015-02-11 01:00:1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媒體報道,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下屬幾個部門,低調搬進城墻辦公,辦公地點位於朝陽門,南側夯土內被掏出一個可以容納百餘人同時辦公的四層空間,各種辦公設施一應俱全。
這則消息的確讓人大跌眼鏡。資料顯示,西安古城墻建於明洪武年間,為中國現存完整、規模最大的城墻之一,1961年便被列為全國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然而,城墻管理者監守自盜,偷偷掏空古城墻墻體修建辦公樓,實在令人痛心。
《文物保護法》規定,在西安城墻這樣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應當徵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西安古城墻管委會的做法事實上已經是一種違法行為。當記者將情況反映給陜西省文物局時,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沒有收到相關的申請,對此情況也並不知情。城墻管理部門在古城墻動土不向文物部門提申請,文物部門對此也是一無所知,到底是城墻管理部門太任性,還是文物部門涉嫌瀆職?
當然,城墻管委會文物保護意識淡漠,急功近利,可算是在古城墻建辦公樓的直接原因。但是筆者以為,政府有關部門在古城墻保護方面存在認識偏差,也是癥結。如果政府定位明確,對古城墻保護態度堅決,城墻大概也不會被反覆開腸破肚,正是因為當地政府對城墻管理工作責任缺位,沒有樹立保護城墻的長遠觀念,才導致城墻屢被破壞的局面。有關部門之所以對古城墻保護重視不夠,説到底,離不開扭曲的政績觀驅使,是“利”字在作怪。如果有關部門對古城墻保護重要性不提高認識,視《文物保護法》為無物,“兔子專吃窩邊草”,聽任老祖宗留下的古城墻等文化遺産被一路破壞下去,不難想像,若干年以後,不僅西安古城墻將面目全非,破壞文物之風難免波及更多領域。古城墻被破壞,即使以後花多大代價維修、保護、複製,那麼終究也只是一堵城墻贗品了。等到了那個時候,相關管理者拿什麼向子孫後代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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