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叫停券商代銷傘形信託和P2P
- 發佈時間:2015-02-07 10:33:54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財
監管部門正在收緊證券公司的相關融資類業務。據悉,證券公司已被禁止通過代銷傘型信託、P2P平臺等,為客戶提供融資類相關服務。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部門降杠桿的決心非常明顯。儘管目前券商的融資類業務依然以兩融為主,但是因為傘型信託具有“放大資産”和“增量資金”的作用,而且隨著近期市場行情回暖,業務較為活躍。受此影響,券商將在交易佣金方面、增量資産方面受到一定的衝擊。
“兩融業務用的是券商的自有資金,傘型信託則是會帶來增量資金,此外,後者的杠桿比例一般可以做到1:3,資産放大效應明顯。”一位證券公司經紀業務總部相關人士透露。
據相關文件顯示,監管部門要求券商嚴格執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禁止證券公司通過代銷傘型信託、P2P平臺、自主開發相關融資服務系統等形式,為客戶與他人、客戶與客戶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
此外,在對券商的兩融業務的監管方面,相關監管部門也重申要求券商的業務門檻。從2015年1月19日起,證券公司不得為證券資産低於50萬元的客戶開立融資融券信用賬戶。對已開立融資融券信用賬戶且證券資産低於50萬元的客戶,繼續按證監會原有政策和規定執行,不因為這一資産門檻而強行平倉。去年以來隨著股市的回暖,券商營業部大多通過傘型信託的方式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戶提供相關服務。
據業內人士透露,一般將需要配資的客戶稱為“劣後資金方”,當其有高杠桿的配資需求的時候,就會尋找信託公司的渠道。“通常的行情是2000萬元以上,就可以開一把母傘。”一位信託公司相關業務人士表示,隨後信託公司會為其發起信託計劃,再由信託公司和銀行對接,從銀行處拿到較低成本的優先級資金,再指定挂靠某一個券商營業部,就可以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