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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盜採”腐敗何以數年難滅

  • 發佈時間:2015-02-07 07:07:19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盜採煤礦,就是數以億元計地侵吞國有資産;放火,更是嚴重的刑事犯罪,神華集團內部官員包庇、縱容甚至直接參與這種“黑色産業”,則是嚴重的腐敗犯罪。

  2月5日,中紀委通報了第五輪巡視結果。通報稱,神華集團少數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形成尋租空間。更駭人聽聞的是,神華的煤炭滅火工程存在利益輸送“黑洞”,一些私人老闆得到權力庇祐,打著滅火工程旗號大肆開採煤炭,甚至故意製造煤田火點,謊報滅火項目。有的滅火工程層層轉包,造成生態破壞,事故頻發。

  打著“滅火”的旗號,實施“放火”,從而謊報滅火項目、騙取國企資金、盜採國有煤礦,這種“黑色産業”真是喪心病狂。

  其實,這種“養火自肥”的勾當,並不是新鮮事,早在2010年9月28日,新京報就對神華集團下屬的內蒙古烏海市的烏達煤礦搞的“借滅火而採煤”做過報道,當天還配發了社論《治理煤田自燃,怎成了“養火工程”》。

  神華集團的烏達煤田,因“自燃了50年”而世界聞名。但是在2005年煤價飆升之後,當地的“煤礦滅火”就開始變了味道。一些理應被關停的小煤礦,在打通關係之後,公然以“滅火”的名義放炮、“扒山皮”,開採了一大卡車一大卡車的煤炭。按專業人士的説法,煤礦滅火要麼打鑽孔灌注泥漿,要麼把著火部分挖掉,然後用黃土覆蓋。但當地的所謂“滅火工程”卻是越挖越深,分明是借滅火為名挖煤。

  從環保的角度説,新開一個露天煤礦,環保等手續極其複雜,但辦理“滅火工程”就方便得多。這導致“假滅火真盜採”項目脫離環保監督,甚至在居民的眼皮底下搞爆破。而烏海市海南區政府也曾做出調查,明確:“滅火工程”嚴重污染環境。但因為這些“養火自肥”的小煤窯與央企——神華集團有著千絲萬縷的“挂靠關係”,導致當地政府投鼠忌器,執法不力。

  至於這次中央查出的“放火式滅火”,新京報也在4年多前的那篇報道中指出過:神華烏海能源公司一位知情人介紹,有的煤老闆為了能以滅火名義挖煤,甚至自己澆汽油把煤點燃一部分;之前,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也對此有報道。

  杉,“滅火盜採”早在幾年前就是神華集團內部人所共知的秘密。盜採煤礦,就是數以億元計地侵吞國有資産;放火,更是嚴重的刑事犯罪,神華集團內部官員包庇、縱容甚至直接參與這種“黑色産業”,則是嚴重的腐敗犯罪。在中央巡視之後,應進行全面的司法調查,好好沖洗一下穢氣沖天的“奧吉亞斯的牛圈”。

  我們更要追問,四五年前媒體就揭露過神華的“養火自肥”,當地居民也是一直在投訴,但堂堂央企——神華集團有沒有及時處置其中的違法犯罪?這也説明此前個別的央企成了游離于法律之外的怪獸:地方職能部門不敢管,輿論監督推不動,中央的監管又鞭長莫及。“滅火盜採”成為“鏈條式”腐敗、“塌方式”腐敗,也就不足為奇。

  這些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隨著神華集團等央企進入世界500強,就有一種奇怪的謬論,認為央企代表國家利益,輿論批評不得,否則就要祭出誅心之論。其實呢?資源是全國人民的,環境是子孫後代的,以資源開採為主業的巨型國企,絕不屬於企業高管,不屬於一家一姓、團團夥夥。要警惕個別腐敗分子,綁架國企對抗輿論監督、對抗紀律監督。

  以神華集團的“滅火腐敗”來説,如果四五年前神華集團能接受當地環保部門的監管、接受媒體監督,及時刮骨療毒,“煤礦自燃”早就該滅了。腐敗不除,礦火難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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