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統一會議定點場所 凡接待會議價格須統一
- 發佈時間:2015-02-07 07:10:27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馬藝文
昨天,財政部公佈了《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各省級財政部門將統一負責本地區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工作,各地區採購的會議定點場所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資源共用,在各級黨政機關舉辦會議時共同使用,執行統一的會議定點場所目錄和相同的協議價格。
定點會場增專業場所
與以往相比,新《辦法》進一步強調規範和效率原則,改變了以往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分級招標採購的做法,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管理辦法,確立了統一規範、屬地管理、資源共用的管理體制。即各地區確定的會議定點場所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資源共用,各級黨政機關舉辦會議共同使用,執行統一的會議定點場所目錄和相同的協議價格。
《辦法》增加了採購專業會議場所等有關規定,即將會議定點場所的範圍擴大到賓館飯店和專業會議場所。這樣共用資源的辦法,也為行政管理部門、使用者以及企業都帶來了便利。
伙食費納入統一採購
為避免一些單位在執行中將會議費中的其他經費用於伙食開支,新《辦法》在採購住宿費和會議室租金的基礎上,將伙食費也納入採購範圍,並規定伙食費標準按每人每天確定或明細到單餐。
定點會場兩年調一次
根據《辦法》,會議定點場所應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特殊情況需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採購的,應報經省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會議定點場所實行動態管理,兩年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