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薪不該“每年一遇”
- 發佈時間:2015-01-28 05:52:5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每到年底,農民工討薪問題就被提上議事日程,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實際上,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報告就提出,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
如果從那時算起,治理農民工欠薪問題已經走過了10多個年頭。10年後的今天,我們已經不應該只關注那些多年不變的討薪現象——極端的討薪事件、沒拿到工資的農民工的艱難處境、相關部門再度加大了治理欠薪工作力度等,而更應該關注這些現象背後的深層原因——為什麼,經過長達10年的治理,欠薪問題依然無解?為什麼,年年欠薪年年打,“討薪”卻依然成為每年一遇的難題?
實際上,欠薪無外乎兩種情況:一、惡意欠薪;二、企業因為各種原因遇到困難,主觀上不想欠薪,但確實拿不出資金為職工發工資。
對於前者,只需一個字——“打”。而且要堅決地打、徹底地打、重重地打。在為農民工討回應得工資的基礎上,還要對惡意欠薪企業進行懲罰,包括經濟上的處罰的和行政上的處罰,要讓欠薪企業對農民工給予應有補償,要將其行為記入信用監管記錄,涉及違法問題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後者,需要分清問題,區別對待,妥善處理;需要各級政府部門和地方、工會組織、行業協會等,共同伸出援助之手幫助企業解決問題。
例如,去年以來,受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增大、一些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加劇等因素影響,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數量和金額較往年同期有所上升。對此,首先要弄清欠薪原因,是資金暫時週轉不靈,還是行業發展出現長期問題?其次要對症下藥,幫助企業採取措施,儘快止損企穩,恢復活力。在此過程中,工會組織還要在企業和職工之間做好溝通工作,防止因資訊不對稱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積聚。
目前,人社部等十部委已經啟動農民工欠薪專項檢查,對易發生欠薪隱患的企業進行排查,實行舉報投訴案件問責制等。但是,要根除多年的欠薪頑疾,還要建立起長效機制和制度保證。例如,對欠薪問題嚴重的工程建設領域,要嚴格規範工程承包、勞動用工等行為,徹底斬斷侵害農民工利益的惡性迴圈鏈;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工資卡按月支付制度等,確保農民工工資權益得到常態化、長效性保護。
此外,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建立起部門聯動機制,打破各個部門各自為政、各行其是的狀態,互通資訊、相互配合,勁兒往一處使,形成治理欠薪問題的合力。如此,才能從根本上維護好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才能走出“年年欠薪年年討”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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