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農民工問題,從服務開始
- 發佈時間:2014-10-21 09:30:5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切實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筆者認為,從“解決農民工問題”到“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這種表述上的變化,所反映出的正是國家乃至社會層面對農民工問題認識的逐步昇華。解決農民工問題,從服務開始。
組織機構和經費保障機制的建立是搭建為農民工服務“大平臺”宏觀層面的制度保障,是為解決好“三個1億人”的改革目標,特別是為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的目標實現,所構建的政策和經濟基礎。組織機構層面,《意見》明確提出,國務院已成立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要成立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意見》中的每一項內容也均列出了具體負責部門。經費保障層面,《意見》則提出,建立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和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民工市民化掛鉤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將農民工工作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範圍。這些新的舉措既體現了農民工工作的推進力度,同時也為在新形勢下搭建為農民工服務“大平臺”提供了宏觀層面的制度基礎。
建立農民工綜合服務平臺是搭建為農民工服務“大平臺”微觀層面的落實之舉,是整合服務資源的創新之舉,目的是逐步推動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農民工綜合服務平臺,有些地方叫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主要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等現有資源而建。從目前的實踐來看,一些已建立農民工服務平臺的地方,已經把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住房城鄉建設、文化等部門整合到了一個辦事大廳,其功能包括為農民工提供就業資訊、職業培訓、社會保險經辦、法律援助、醫療和子女教育、黨團組織管理、文化娛樂等基本公共服務。在這種框架之下,農民工需要服務時可以很簡單地找到“家門”,而各級管理部門和服務部門也可以更加有效、準確地做好為農民工的服務工作。
農民工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更廣、內容更多,這是服務“大平臺”所承載的內涵,其對應的是新型城鎮化的大背景,是要解決好戶籍制度改革這一重點和難點課題,需要形成的是惠及農民工的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機制和城市服務體系。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包括隨遷子女教育、醫療衛生和計生服務、居住條件改善、落戶城鎮以及農民“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權)的保障。與之前相比,《意見》增加了落戶城鎮和農民“三權”保障的內容。
為農民工服務的社會氛圍在逐步形成,制度在逐步完善,辦法在逐步增多,而在服務“大平臺”逐步形成和完善的過程中,廣覆蓋、增內容、求創新當成為其重要的核心內涵和理念。
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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