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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養老 未來可期

  • 發佈時間:2015-01-16 06:33:24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莊小琴

  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之後,昨天,來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消息稱,今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漲10%,預計將有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同時,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首次上調,惠及全國超過1.4億城鄉老年居民和數億城鄉家庭。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也將再次提高。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調研中心主任楊建華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儘管此前實施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不能立竿見影地縮小養老待遇差距,但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養老待遇水準也會不斷跟進,最終會形成一個相對公平的養老體系。

  昨天出臺的這一系列政策無疑一定程度上印證了他的預期。公平養老,未來可期。

  企退人員養老金迎來“11連調”

  全國城居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

  據新華社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佈,從2015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到2014年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

  同時,經國務院批准,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待遇從2014年7月1日算起。這是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將惠及廣大城鄉老年居民和家庭。

  此外,國務院決定,將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再次提高60元,達到每人平均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平均12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此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剛剛破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透露,今後國家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準提高等情況,並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並軌實現了制度的公平正義

  最終是要讓每個人的晚年都有保障

  “養老金並軌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用繳養老保險,就可以享受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這樣的養老保險制度一直備受詬病,”浙江省社會科學院調研中心主任楊建華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最大的意義是實現了制度的公平正義。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參加的基本養老保險,無論是繳費方式、繳費比例,還是待遇計發辦法等,都與企業職工一致。楊建華認為,以往養老保險制度按不同人群,分成三六九等,比如工人和幹部是截然不同的養老待遇,有的農民甚至沒有養老保險,而並軌制一定程度上標誌著我國全民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確立,讓每個人都能擁有一個有基本保障的晚年,這也是極具意義的一大進步。

  “但是沒有絕對的公平,養老保險也要一定程度地反映每個人對社會的具體貢獻,”楊建華認為,職業年金的設置,會讓每個人在都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又能體現出個體勞動的價值。

  但顯而易見,此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未直接涉及“體制外”人群。並軌後,因為職業年金的補充,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人員的退休金差距也不一定能減少。而且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90%以上的企業職工沒有企業年金計劃,因此可以預料,雙軌制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仍高於大部分企業職工。

  但昨天出臺的一系列政策,讓實現公平養老有了值得期待的未來。對此,楊建華認為,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讓每個人享受到改革帶來的紅利。“儘管此次改革不能立竿見影地縮小養老待遇差距,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企業養老待遇水準也會逐年提高,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等也會跟進,養老公平的問題將會逐步得到解決。”他説。

  打破人才流動壁壘

  政府、企業間的人才配置將會更加高效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與此相關的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帶來的更重要作用是,打破體制內外人才流動的壁壘。

  楊建華説,我國從2008年開始進行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但並沒有取得明顯成效,很大的原因是因為雙軌制的養老保險阻礙了合理的人才流動。“並軌前,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是退休金制度,工作期間沒有單位和個人的任何繳費記錄和基金留存,對已經在體制內工作的人才來説,走出體制不僅意味著要放棄以前的積累從零開始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而且還要面對退休後差距極大的養老待遇,這種巨大的機會成本讓他們望而卻步,導致人才很難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進行流動。”

  養老金的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實行完全一致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尤其國家還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上述問題從根本上得以改觀。

  “能進能出的人才流動機制形成後,政府、企業之間的人才配置將會更加高效。”楊建華説。

  全國城居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提高10%。

  據測算,到2014年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明顯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長了2倍多。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財政補助標準提高60元,達到每人平均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平均12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減輕困難家庭就醫費用負擔。

  養老金並軌指向市場公平

  齊航

  傳言中的靴子總算落了地。

  伴隨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堅冰終被打破,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體制內外不同養老金體系的並軌將迎來實質性推進。

  雙軌制,這個頗具改革過渡色彩的名詞,總是令人愛恨交織、悲喜交集。一方面,從原有的“單軌”到“雙軌”,它意味著對原有體制壁壘的打破,往往被寄予深化推進改革的希望;另一方面,若“雙軌”無法最終走向“並軌”,則意味著改革行至半途而逡巡不進,容易導致既得利益格局的固化和板結。

  如上世紀80年代後期的價格“雙軌制”改革,同一産品計劃內部分實行國家定價,計劃外部分實行市場調節價。作為一種過渡階段的價格管理制度,它對於中國經濟由計劃走向市場功莫大焉。但體制內外價格的“水位不平”,也催生了將計劃內商品賣給黑市賺取差價的“官倒”。若無其後的價格“闖關”,雙軌制可能滋養一批“食利階層”,引發分配不公,激化社會矛盾。

  同樣,雙軌運作的養老金制度,事實上也是一種不公平的社會財富分配製度。體制內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無需繳納養老保險費,卻可在退休後享受由財政買單的養老金;而體制外企業職工則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所謂“統賬結合”的養老制度。但企業養老金平均替代率(養老金領取水準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準之間的比率)甚至不足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推進養老金並軌,縮小待遇差距的改革呼聲也日漸高漲。

  此次養老金並軌改革,可謂對改革呼聲的一次適時回應。體制內外人員,往後將同樣繳納養老保險,同時擁有統籌和個人兩個賬戶,至少從形式上看,養老金將實現並軌。

  從雙軌到並軌,其最終指向應是市場公平。此公平並非“大鍋飯”、“平均主義”的公平。養老金,事實上是人力資源價格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人的人力資源價值越高,創造的實際價值越多,理應在退休後享受與之匹配的養老金待遇。多勞多得,多繳多得,這才是市場公平的內在邏輯。但在原有雙軌制下,養老金待遇並不能反映真實貢獻水準,反而成為附著在編制上的特殊福利。它也成為橫亙在體制內外的一道隱形高墻,墻外巴望著墻內的高福利,墻內嚮往墻外的自由,卻不敢動彈,阻礙了人力資源的順暢流動和高效配置。

  解開養老金雙軌這個“死結”,要素順暢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公平正義才更可期待。但真正的並軌,應是逐步彌合體制內外養老金待遇的巨大鴻溝,它有賴後續配套改革的深化推進。在此方面,昨天關於養老金的另一則消息,則釋放出可喜信號:經國務院批准,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55元提高至70元,料將惠及1.4億城鄉老年居民;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今年1月1日起再提高10%,預計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積跬步以至千里,扭轉養老金待遇的結構性不公平,需要更多這樣的點滴寸進。

  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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