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的這家小廠連營業執照都沒有
- 發佈時間:2015-01-13 06:34:17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律師提醒外來務工者
要儘量選擇合格用工單位
實習生 華文潔 記者 莊小琴
春運的擁堵讓回家變得艱難,而年末討薪讓回家的路變得更漫長。但對於來自江西的邵步平來説,上週五的一場調解多少給他帶來了一些慰藉:他和16名工人被拖欠的17萬元工資,服裝廠老闆同意在2015年6月31日前結清。
“沒有這筆工資,不但老家剛造的房子沒錢還,連回家的車票都買不起了。”邵步平説,對於這樣的結果,雖然有些無奈,但還可以接受。
服裝廠老闆同意分期付清欠款
1月8日,來自江西的邵步平撥通了本報經濟新聞熱線85051881,講述了自己和17名工友被欠薪的經歷。
2014年10月,33歲的邵步平和他的妻子在路邊的廣告上看到一家服裝廠的招工資訊,打通廣告上的電話確認崗位的基本內容和薪酬後,夫妻倆就來到了位於余杭區喬司的一家服裝廠車間工作。但是除了10月份的工資照常發放後,11月的工資就開始拖欠。
“這之後的2個月工資都沒有發。老闆説讓我們把機器賣了抵工資,可是這遠遠不夠償還我們的工資。”邵步平説。
工人們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後,喬司街道調解中隊快速進行了調查取證,根據案情,調解中隊建議他們走法律程式。
去年12月31日,邵步平和他的工友們走進了余杭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6天后,在對相關證據做必要補充後,材料便遞交到了余杭區人民法院。
1月9日,我們致電法律援助中心負責此案的任小芬律師。
任律師告訴記者,當天下午,法院就組織了調解。進展也比較順利,雙方一致同意調解結果:被拖欠工資的工人為17名,被拖欠的金額按實發工資計算,約為17萬元;服裝廠老闆將在2015年1月31日前、3月31日前、6月31日前分三次結清欠款。
選擇合格用工單位權益更有保障
什麼樣的欠薪案件需要到法院起訴?
“外來務工者與僱主出現勞動糾紛,一般應先找勞動部門進行仲裁,不服仲裁再到法院起訴。”任律師説,但如果欠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討薪案件的原告,在不需要出具經濟困難的證明下,也可以向當地司法部門申請法律援助,請律師免費幫忙打官司。
因為法院立案需原告提供相關證據,因此,任律師提醒外來務工者,工地的出入證、工資表、欠條等都是有利證據,應有意識地加以保留。
另外,外來務工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選擇合格的用工單位。“這個案件中,經調查服裝廠沒有營業執照,屬於不合格用工單位,加大了取證的難度。”任律師説。
“理論上來説,無論邵步平遇到的是無營業執照企業還是有營業執照企業,拖欠工人工資都按規定處罰,但無營業執照的企業,問題處理起來會更複雜一些。比如在喬司街道,擁有營業執照的企業會繳納一筆工資保障金,由我們和當地相關部門一起管理,就是為了在企業出問題的時候能保障工人們的工資。”喬司街道勞動監察調解中隊相關負責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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