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股東內訌:內蒙君正不增資 阿裏要仲裁
- 發佈時間:2015-01-05 09:32:43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螞蟻金融服務集團4日確認,已于近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針對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資與認購協議》的問題,請求裁決內蒙君正履行協議向天弘基金繳納應繳出資額6943萬元,並請求裁決在內蒙君正全額繳納出資額之前依法限制內蒙君正對於天弘基金未出資部分的股東權利。如果內蒙君正在生效裁決所確定的付款日依然拒不履行繳納出資義務,螞蟻金服還申請裁決解除內蒙君正的增資權及增資資格。
螞蟻金服理財事業部總經理袁雷鳴表示,本次仲裁是天弘基金股東層面解決爭議的行為,對於餘額寶的業務合作沒有任何影響,對於餘額寶用戶也沒有任何影響。
天弘基金也表示,股東層面的行為並不影響公司任何的業務運營,天弘基金將一如既往保持基金管理人的獨立性,履行基金管理人的應盡職責,維護好基金持有人的權益。
內蒙君正介入
2013年10月10日,內蒙君正發佈提示性公告,稱內蒙君正及天弘基金其他股東已于10月9日與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螞蟻金服”,以下統一簡稱“螞蟻金服”)就天弘基金增資擴股和全面業務合作達成框架協議。
根據內蒙君正當時發佈的公告,在框架協議中,螞蟻金服將以11.8億元認購天弘基金2.623億元的註冊資本,內蒙君正出資6943萬元認購天弘基金1542.9萬元的註冊資本,此外,天弘基金管理層將出資認購5657萬元的註冊資本。在增資擴股完成後,螞蟻金服將持有51%的天弘基金股權,天弘基金管理層及員工將持有天弘11%,天弘基金原股東天津信託的持股比例變為16.8%,內蒙君正的持股比例則變為15.6%。
據悉,由於天弘基金股東之一的天津信託是國有企業,因此2013年12月2日,天津市國資委就天弘基金增資擴股事宜在完成國有資産評估備案程式的基礎上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並書面批復同意。
在天津市國資委批復同意的基礎上,2014年1月20日,螞蟻金服、內蒙君正及天弘基金的其他股東天津信託、蕪湖高新及四家天弘基金員工持股主體共同簽署了正式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資與認購協議》(以下簡稱《增資與認購協議》),共同約定由螞蟻金服、內蒙君正及四家員工持股主體分別對天弘基金進行增資。協議約定的具體增資金額、所佔股比等與2013年10月10日內蒙君正公告披露的各方達成的框架協議的約定完全一致。
在包括內蒙君正的所有各方正式簽署增資認購協議後,天弘基金于2014年2月向中國證監會遞交了股東變更的申請,並於2014年5月28日獲得了中國證監會的核準。
至此,天弘基金增資擴股的所有先決條件已完全具備。2014年6月,天弘基金向螞蟻金服、內蒙君正和四家天弘基金員工持股主體發出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通知書》,告知《增資與認購協議》約定的先決條件均已滿足,並提供了天弘基金接受投資價款的付款賬戶資訊,要求各增資方繳納出資。
拒付增資款
截至2014年6月27日,螞蟻金服及天弘基金的四家員工持股法人主體分別向天弘基金全額繳納了增資款,已完整履行協議約定,並取得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資證明書》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東名冊(截至2014年6月27日)》。
不過,內蒙君正在收到天弘基金的書面通知後,並未按《增資與認購協議》約定向天弘基金繳納任何出資額,反而于6月底去函天弘基金,以增資擴股國資評估存在問題為由,要求天弘基金及相關各方停止增資擴股。
這封函件距離內蒙君正與各方達成框架協議併發布上市公司公告已經過去了8個多月,距離天津市國資委就天弘基金增資擴股事宜在完成國有資産評估備案程式的基礎上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並書面批復同意,已經過去了近7個月,距離內蒙君正自己簽署天弘基金《增資與認購協議》已經過去了5個多月,距離增資協議獲得證監會正式核準也已經過去了1個月時間。
考慮到本次增資擴股事項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完成了必要的行政審批程式,整個評估、審批程式合法合規,且螞蟻金服嚴格按照相關協議履行了各項義務,因此天弘基金及協議各方在2014年7月至11月期間,多次與內蒙君正進行溝通與協商。
不過,內蒙君正仍然以各種理由拖延交割,並以事務繁忙等理由為名拒絕參加各方的協商與溝通,使得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因此,根據各方簽署的《增資與認購協議》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螞蟻金服正式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爭議。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