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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探索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模式

  • 發佈時間:2014-12-23 03:31:51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病死豬處理難監管,一直是動物防疫工作的重大難題。針對這一情況,浙江省龍遊縣畜牧獸醫局積極與中國人保財險公司合作,將能繁母豬保險作為突破口,探索出了一條生豬保險與動物防疫相結合的成功之路。

  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模式由畜牧主管部門、保險公司、無害化處理中心和養殖戶共同協作完成

  一是由縣級畜牧主管部門以年為單位組織投保,實行網格化管理。為防止漏保少保,投保前,縣、鄉、村三級須對全縣生豬飼養情況進行普查,登記造冊,同時發放告知書對投保事項進行告知。出臺《龍遊縣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要求養殖場做好病死動物的預先集中。規模養殖場必須按能存放1個月以上的標準配備相應容積的病死動物收集冷櫃或冷庫;其他散養戶根據生豬養殖量由鄉鎮(街道)規劃建設病死動物收集點,散養戶的病死動物,由鄉鎮(街道)保潔員集中存放在收集點公共冷庫,統一收集處理。明確收集點責任,以其為主體,對所在區域進行督查,實行網格化監管。

  二是將病死豬按要求無害化集中處理作為保險理賠的前置條件。收集點病死動物存放到一定數量後,需撥打無害化處理中心4001057000語音報案系統報案。養殖戶報案後,畜牧部門、保險理賠人員隨無害化處理中心病死動物專用收集車到現場查驗,並製作無害化處理確認表,養殖戶、畜牧部門、保險公司和無害化處理中心四方簽字確認後,作為理賠依據。養殖戶只需在家中確認保險公司填制的一張查勘報告即可完成理賠,保險理賠更便捷。同時,畜牧部門和保險公司在無害化處理中心配備專人,共同建立收集和處理工作臺賬,實現無害化處理和保險數據共用。所有病死動物統一收儲到無害化處理中心處理,採用高溫炭化處理技術,全部變為無害化的生物質炭。

  三是制定明晰的投保數量與賠付額度測算標準。投保數量按照能繁母豬與育肥豬1:20比例或存欄生豬數量的2.4倍計算。賠付額度按照死豬屍體長度給予30元至600元不等的賠償,避免了按體重賠償導致死豬注水等違規行為。保險費按照27元/頭收取,其中養殖戶承擔15%(4.05元),其餘由財政承擔(中央40%、省35%、縣10%);每頭母豬每年按60元收取,其中養殖戶個人承擔6元,政府承擔54元。

  與原政策性生豬保險相比,該保險模式具有三方面優點

  一是保險範圍更大,大戶小戶都可保。原政策性生豬養殖保險主要承保年出欄200頭以上的養殖戶,而該模式覆蓋包括散養戶在內的所有養殖場(戶),相較于規模戶,散養戶更易發生亂拋死豬行為,監管難度也更大。將散養戶納入承保範圍,更有利於無害化處理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二是保險標的更廣,大豬小豬都可保。原生豬保險條款規定只保10公斤以上大豬,仔豬不在保險範圍內。但實際情況是,仔豬死亡率更高,佔死亡總量的80%左右,若仔豬死亡不在保險範圍內,無害化處理工作將留下一大隱患,也會影響養殖戶投保的積極性。

  三是保險賠償更全面,每次事故都可賠。原生豬保險條款規定每次事故2-80頭的免賠頭數,該模式與無害化處理相結合後,按實際死亡數量賠償,取消了免賠頭數的規定,確保了無害化處理不留死角。

  龍遊縣開展的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模式,有效解決了病死豬收集和無害化處理難題,杜絕了病死豬亂拋亂棄和非法流入市場現象,也為農民爭取到了實惠

  杜絕了病死豬亂拋現象。由於將無害化處理作為保險理賠的前置條件,養殖場(戶)主動將病死豬收集儲存報案,有效避免了病死豬亂拋亂棄,確保無害化處理得到落實。今年3月份,龍遊縣模環鄉茶場新村的龍珠合作社社員格林養豬場新建了一座冷庫。負責人劉愛輝説,建這座冷庫花了3萬多元,是專門用來儲存病死豬的。人見人憎的病死豬,為何被農民當成了“寶”?劉愛輝説,豬場的生豬都投保了,而病死豬是理賠的依據,等於就是錢。

  截至9月20日,該縣共收集處理病死豬23.79萬頭,其中55cm以下(10公斤以下)的死豬佔85.16%,無害化處理率達100%。

  養殖戶利益得到保障。龍遊縣將生豬保險標的擴大到10公斤以下仔豬並取消了免賠數量,涵蓋了死亡率最高時段的養殖哺乳期,使每頭死亡生豬都能得到一定金額的賠償,剛出生的死亡仔豬也能賠付30元,養殖戶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今年我家花了1.6萬多元為180頭母豬和小豬投了保,已經得到了1.1萬多元賠款,如果加上還沒有賠的,投保兩個月,賠款就要超過保險費了,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龍洲街道岑山村的王志剛説,“往年病死豬只能靠自己花5萬多元建的池進行處理,今年買了兩個冷櫃臨時放放就行了,縣裏會統一來收集處理。”

  截至9月20日,該縣共承保生豬138.63萬頭,能繁母豬6.93萬頭,收取保費4158.77萬元(保期為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生豬承保率基本達到100%。今年3-9月共理賠23.79萬頭,賠付1326.61萬元,平均每頭賠付55.75元,其中10公斤以下的賠付額佔46.6%,保險簡單賠付率62.33%(按執行7個月算),處在合理的賠付範圍內。

  建立起了完善的協作監督機制。保險理賠工作主要由畜牧部門、保險公司和無害化處理廠三方協作完成。保險理賠的依據是病死豬數量,對無害化處理廠而言,數量越多越好,這樣保險公司與無害化處理廠客觀上形成了一個監督制約體系。畜牧部門的主要作用是監督無害化處理廠和保險公司,確保最終理賠數據準確客觀。

  浙友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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