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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單位豈可成享樂之地

  • 發佈時間:2014-12-19 05:59:40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媒體日前報道,位於故宮附近的嵩祝寺及智珠寺,本是北京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卻內設豪華會所成為私人享樂之地。今年年初,北京就有多處佔用公共資源的私人會所被關停,但這種違規現象仍然屢禁不止,背後的原因值得深究。

  當利益大於風險時,商人們便“迎風而上”。據悉,上述私人會所消費極高,晚餐費用最低每人平均800元、客房費每晚最低2000元,這其中的鉅額利潤便是開會所的“導火索”;私人會所往來大多是有錢、有權之人,其間的交際活動會産生更多附加值,製造利益輸送和勾連的機會,這又是建立私人會所的“催化劑”。

  相對於上述利益,會所經營者承擔的風險卻較小。在規章制度上,中辦、國辦轉發的10部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出臺才一月有餘,相關部門對規定的宣傳、貫徹實施尚有不足,而且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協作,使得會所經營者在住建、文化、公安、民政、商務、稅務等部門中有空子可鑽,各部門都能管卻又管不了全部。在處罰上,對違規建會所只是關停,而沒有給予如罰款這樣的懲罰,使得會所經營者有恃無恐。另外,公眾缺乏監督的有效途徑,給會所披上了神秘的面紗,使其容易逃離公眾的監督。

  “會所歪風”,究其思想根源還在於享樂和奢靡之風盛行。“反四風”工作開展以來,官員腐敗現象大大減少,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躲避監督,一些官員轉向群眾看不見的地方消費,而私人會所便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私人會所的“私人”特徵明顯,“非請莫入”是私人會所的通行規定,在有權有錢的人眼裏,進出私人會所是身份與地位的象徵,這使得私人會所擁有很大的市場。

  公共資源屬於社會公有,具有“非排他性”特徵,佔用公共資源建立私人會所侵害了公眾利益,破壞了公共環境。想要杜絕佔用公共資源建私人會所這一違規做法,需要政府與群眾的通力合作。一方面,要加大對違規者的懲罰力度、加強各部門間的合作與監管,形成高壓打擊態勢;另一方面,要為群眾開闢便利的舉報通道。只有兩者相結合,才有可能杜絕各種形式的會所歪風。

  (原載于12月17日《光明日報》,文章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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