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批國土資源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工程遴選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4-12-18 17:30:24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土資廳函〔2014〕13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其他有關單位:
按照《國土資源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和《國土資源“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部署,依據《國土資源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重點人才工程和計劃實施方案》(國土資廳發〔2012〕25號)和《國土資源部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工程遴選和培養暫行辦法》(國土資廳函〔2012〕1198號)的有關要求,開展第二批國土資源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工程(以下簡稱“創新人才工程”)遴選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實施創新人才工程,應緊密結合《國土資源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國土資源“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部署,並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科技人才培養與項目實施、基地建設有機結合。堅持與科技項目實施、科研平臺建設有機結合,依託國家和部門科技專項、重點工程實施、重點科研條件平臺建設、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選拔和培養科技人才。
(二)堅持機制創新。遵循人才成長規律,探索中青年科技人才發現、培養、使用和評價激勵的新機制,建立有利於科技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始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選拔人才,建立科技人才競爭選拔機制,激勵中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
(三)堅持統籌協調。堅持與科技專項、重點工程實施統籌推進,堅持與國家、部門不同層次人才計劃協調銜接,力爭形成協調有效、落實有力、實施有序、配置合理的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格局。
二、組織方式
創新人才工程在國土資源系統、部科研平臺、部共建高校範圍內組織推薦。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省(區、市)相關單位推薦。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組織局屬單位推薦。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推薦。共建高校負責組織本單位推薦。暫不受理其他單位和個人報送的推薦材料。
三、申報條件和名額要求
各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工程遴選和培養暫行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要求組織推薦和申報,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認真遴選,規範程式,從嚴把關,確保推薦品質。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2.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有很好的發展潛力,有志於在一線潛心研究,建功立業。
3.擁有中國國籍,全職在國土資源科研崗位和工程技術崗位工作。
申報人員年齡計算至2015年1月1日。
科技領軍人才的遴選條件如下:
1.在國土資源重點學科領域已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高水準創新性成果,近5年作為主要作者在國內外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有重要理論創新的專著,或掌握重要實驗技能、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取得重要發明專利,獲得國際、國內較高專業成就、重要科技獎項或榮譽稱號。
2.近5年主持國土資源領域國家、部門、地方重大科研任務,具有國土資源重點學科領域的學科帶頭人水準,表現出較強的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能力。
3.具有研究員及以上職稱,申報當年不超過55周歲。特殊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傑出青年科技人才的遴選條件如下:
1.在科技工作中已取得突出成績。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或撰寫專著,取得重要的發明專利,或者在國土資源規劃、調查、評價、保護和合理利用等方面取得突出科技成果。
2.具有紮實的基礎學科和專業知識,具有穩定的學科研究方向,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熟悉國內外本學科領域的發展趨勢。
3.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申報當年不超過40周歲。
科技創新團隊的遴選條件如下:
1.所從事科研工作符合國家、國土資源行業重點發展方向和長遠需求。
2.近5年具有承擔國家、部門和地方重大科研專項、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經歷。
3.團隊創新業績突出,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團隊具有明確的創新目標和科研規劃。
4.團隊老中青結合、組織結構合理,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員不少於1/3,核心人員相對穩定。
5.團隊負責人應具備科技領軍人才的遴選條件,團隊平均年齡不超過45周歲,核心成員不少於5人、不超過15人。
6.團隊依託單位創新環境保障條件到位。
(二)遴選重點。
1.從承擔國土資源領域國家、部門和地方的科技計劃、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項目等的負責人、青年科技骨幹和科研團隊中擇優遴選。
2.從國土資源領域國家和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品質監督檢測中心等科研平臺的學術帶頭人、青年科技骨幹和科研團隊中擇優遴選。
3.長期堅持潛心科研,在國土資源重點領域取得突出的創新性成果,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科研人員。
重大科研項目(不包括課題)範圍包括: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國土資源部組織實施的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廳(局)設立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技項目等;橫向部門重大科技專項。
部科研平臺包括部系統內單位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科技條件平臺、國家工程技術中心;國土資源部重點實驗室、國土資源部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國土資源部品質監督檢測中心。
(三)推薦名額。
科技領軍人才開發和培養計劃,計劃遴選30名。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各推薦2名,中國地質調查局屬單位各推薦1名,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推薦1名,共建高校各推薦1名。各單位累計有2個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或部科研平臺的,可增加推薦1名項目負責人或科研平臺負責人。
傑出青年科技人才培養計劃,計劃遴選50名。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各推薦2名,中國地質調查局屬單位各推薦1名,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推薦1名,共建高等院校各推薦1名。各單位累計有2個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或部科研平臺的,可增加推薦1名項目負責人或科研平臺負責人。
科技創新團隊培育計劃,計劃遴選10個。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各推薦1個,中國地質調查局屬單位各推薦1個,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推薦1個,共建高校各推薦1個。各單位累計有2個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或部科研平臺的,可增加推薦1個。
四、材料要求
請申報人員從國土資源部網站(www.mlr.gov.cn)-通知公告欄或科技管理欄下載申請書,按規定要求填寫並提供相關材料。
申報材料經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推薦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後,一式5份(附光碟1份),統一以推薦單位公文形式報送部政務大廳,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19日。
五、聯繫方式
部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馬梅 (010)66558426
材料接收:
部政務大廳:于志剛 (010)66558748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內大街64號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郵編:100812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