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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城市管理的“和諧之音”

  • 發佈時間:2014-12-18 05:49:0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城市佔道經營,影響了城市的正常秩序,如何對其進行有效治理是社會管理中的一大難點。一些讀者認為,治理城市佔道經營不能簡單強制取締,應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在強化規範執法的同時,從解決民生需求入手,逐步根除城市佔道經營現象,提升城市文明水準。

  湖南省益陽市的曹燦輝、遼寧省朝陽市的魏文祥來信認為,治理城市佔道經營,城管需做到依法依規執法,尊重攤販、耐心勸導;攤販也應主動配合城管執法;同時,政府相關部門要為生活確有困難的攤販尋找固定攤點,為其提供就業機會。

  山東青島市的王夕源來信認為,面對城市佔路經營的遊商小販,城管應轉變執法理念,變“堅決取締”為“積極引導”,處理好民生需要與市場管理的關係,按照引導服務與發展的原則,劃定臨時區域,引導攤點進入指定地點經營,滿足市民日常購物需要。

  湖南省長沙市的譚鐵安、邵陽市的劉運喜來信認為,在城市管理中,要注意加強規劃和引導,加強城市文明宣傳教育,倡導健康、衛生、合法、文明的生産經營方式,同時要加強對城市佔道經營的處理。

  浙江省開化縣的齊振松在來信中提到,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可對各地開發地下市場進行可行性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合理規劃佈局,探索城市的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四川省華鎣市的李曉波來信認為,解決佔道經營問題,城市管理者應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同時加強市民的公德教育,加大對違規佔道者的處罰力度。

  廣西岑溪市的吳家寧來信認為,疏堵結合是從根本上解決城市佔道經營問題的最佳選擇。應由政府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合理規劃出流動攤販經營區域和定時定點攤檔,並優先照顧當地失業人員、低保人員、殘疾人員、失地農民等。同時,聯合其他部門共同治理,加大執法力度。此外,還要完善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

  湖北省宜城市的楊明生來信認為,統籌兼顧、服務民生,是政府應有的職責。對城市佔道經營既要“管”好,又要“理”順,這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

  河北臨西縣的許保華來信認為,作為城管執法部門,維護城市形象義不容辭,但小商小販的存在,是市場繁榮的表現,也為市民提供了諸多的便利。要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應合理規劃擺攤區域,不讓他們成為城市文明的“破壞者”,同時應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創新執法手段。

  福建省福州市的徐娟來信認為,政府在處理城市佔道解決時,必須權衡公共利益目標的實現與個人或組織合法權益的保障的關係,若為了實現公共利益目標而可能採取對個人或組織權益不利的措施時,應當將不利影響限制在盡可能小的範圍和限度之內,而且要保持二者之間適度的比例,“大城管”管理體制為實現這一原則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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