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遵守制度成為習慣
- 發佈時間:2014-12-15 04:36:00 來源:河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劉新傑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習慣是積久養成的行為方式。制度是外部的約束,習慣是內生的自覺。讓制度成為習慣,是“知”與“行”的統一,是從“他律”向“自律”的昇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啟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征程,我們更應該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把長期形成的好制度堅持並真正落到實處,徹底改變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弊端和陋習,逐步培養好習慣,樹立新風尚,形成新常態,讓遵守制度成為習慣,擔負起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新的歷史使命。
改變遇事依例多、處事依規少的弊端,讓制度管事成習慣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是社會走向公平正義、法治文明的大勢所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在想問題、辦事情的時候要打破傳統慣性思維,用制度去引領思想和約束行為,把決策要控制在制度框架之下,不做制度之外的決定,不找制度的縫隙,不打制度的擦邊球,自覺養成依規決策,照章行事的習慣。
改變制度制定多、落到實處少的弊端,讓令行禁止成習慣
培養令行禁止的新習慣,就要做到“四嚴”“一實”。“令”要嚴肅,制度出臺應當慎重,嚴格把關、充分論證,出臺後就要一以貫之執行,避免朝令夕改。“行”要嚴謹,執行制度要不折不扣,不能心存僥倖、打擦邊球,被動執行、選擇執行或變通執行。“禁”要嚴格,制度落實必須動真格、見真招,要常抓不懈,不能忽冷忽熱。“止”要嚴酷,制度規定的條條框框就是鐵、就是鋼,就是“緊箍咒”、就是“高壓線”,觸犯必受懲戒,嚴防下不為例、法外施恩。制度要“實”,即符合實際,不求“多而全”、重在“簡而精”,不求“高上大”而在“接地氣”,制度“籠子”要不大不小,做到“于法周延、於事簡便”。
改變要求群眾多、示範引領少的弊端,讓領導帶頭成習慣
“善為人者能自為,善治人者能自治”。要讓制度成為習慣,領導帶頭是關鍵。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落實制度,從我做起,向我看齊,一級做給一級看,以自己的身體力行,以上率下。領導不“吃請”了,群眾就不會請吃,領導按時上下班了,群眾就不敢遲到早退;要帶頭堅持原則,要把責任扛在肩上、把原則裝在心裏,對於違反制度的行為、對於歪風邪氣要敢於抵制、堅決糾正;要帶頭接受監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權、沒有例外,要養成樂於在監督之下工作、生活的習慣,並以自己良好的習慣成為群眾遵章守紀的示範。
改變生硬管理多、素質熔煉少的弊端,讓自覺守規成習慣
“強制”和“抵制”是制度執行中自然共生的一對矛盾。有些領導幹部習慣於生硬管理,缺乏柔性管理。挂在嘴上的總是“必須怎麼樣”、“不能怎麼樣”的不容和霸氣,印在群眾腦海的就必然是“不敢怎麼樣”、“只好怎麼樣”的不願和無奈。實踐證明,一個群體文明程度越高,執行制度就越自覺。制度執行不僅需要組織上嚴格的管理,還需要營造良好的制度文化,促進熔煉提升知榮明恥、文明理性的群體素質,從思想深處樹立維護制度的理性思維,從日常行為上養成自覺遵守制度的良好習慣,實現由“要我執行”向“我要執行”的轉變。
(作者係平頂山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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