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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引入保障基金 構建行業“安全網”

  • 發佈時間:2014-12-12 19:41:3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吳雨、李延霞)時下,信託業已成為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支撐。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增大,信託業風險開始顯現。12日,我國信託業正式引入保障基金,將有效防範信託業風險,為信託業構建一張“安全網”。

  風險增多需要化解

  我國信託行業作為管理資産規模僅次於銀行業的金融子行業,有力支援了實體經濟的發展。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産規模達12.95萬億元,其中68.8%投向實體經濟領域,全行業2013年度經營收入832.6億元,稅後利潤440.86億元。

  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受産能過剩、房地産市場變化等因素影響,2013年下半年以來,信託業風險逐漸增多。個體風險如不能有效進行處置和化解,可能引發行業風險,影響信託業發展的可持續性,甚至可能對金融市場造成一定衝擊。

  銀監會非銀部負責人表示,保障基金作為構建信託業風險的“安全網”,可將行業風險與政府有效隔離。通過保障基金的介入,換取風險緩釋和化解的“時間窗口”,將單體項目和單體機構風險消化在行業內部,是逐步釋放存量風險、減少對金融市場乃至社會負外部衝擊的關鍵手段。

  復旦大學經濟學教授殷醒民認為,信託業長期存在“剛性兌付”問題,有時企業經營風險被迫由地方政府或者監管部門來承擔。保險基金有助於穩妥解決“剛性兌付”問題,維護信託行業穩定,並有利於落實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防範信託公司及其股東的道德風險。

  保障基金由參與者共同籌集

  銀監會、財政部日前發佈的《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指出,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

  “保障基金的定位很明確,是一個業內的自律組織,參與者主要是信託公司。”上海信託投資管理部總經理葉力儉表示,保障基金能促進整個信託行業合理有序、健康穩健的發展,為信託企業營造更好的行業環境。

  按照管理辦法,目前保障基金的認購先執行統一標準:即按信託公司按凈資産餘額的1%認購,按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按新設立的財産信託按信託公司收取報酬的5%計算。

  銀監會相關人士透露,按照目前信託每年的業務增量匡算,基金的年認購總量大約有400億元,基金將按照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向認購人支付利息。

  管理辦法指出,保障基金由信託公司或融資者等利益相關者認購,基金權益也歸認購人享有。屬於購買標準化産品的投資性資金信託的,由信託公司認購;屬於融資性資金信託的,由融資者認購。

  葉力儉認為,目前受條件限制,認購先執行“一刀切”可以理解,但在具體落實時,信託公司和融資者認購規則還需要細化。

  銀監會非銀部負責人表示,由於信託公司的監管評級體系正在根據近年來信託公司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待監管評級體系逐漸成熟完善後,保障基金的認購將依據公司風險水準和狀況實施差別認購。

  保障基金不是無成本的救助

  銀監會非銀部負責人表示明確指出,保障基金對信託公司的救助,必須堅持市場原則,不是無成本的救助,更不是對信託公司及其股東的逆向激勵。

  針對信託公司的風險,原則上按照“債務重組-外部接盤-履行恢復與處置計劃-動用保障基金”的順序進行風險處置。

  殷醒民認為:“不是信託企業兌付不了就可以依靠保障基金,這需要滿足一定條件,而且保障基金是有償使用,需要付出的成本可能遠比銀行貸款高,因此保障基金絕不是鼓勵信託企業去冒風險。”

  銀監會非銀部負責人表示,在保障基金介入後,將對信託公司原股東和高管依法依規追責,必要時實施市場退出。

  葉力儉表示,信託是市場化投資,需要市場化的救助,督促信託公司不要過度追求利潤而忽視風險,應更多考慮自身轉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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