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保障基金五方面化解信託業風險
- 發佈時間:2014-12-12 12:39:0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12月12日,銀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發佈《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此舉意味著業內呼籲已久的信託業保障基金正式進入籌備運作階段。據悉,信託業保障基金將從五個方面著力防範和化解信託業風險。
根據辦法規定,信託業保障基金可在五種情形下進行救助:一是信託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後,仍需重組的;二是信託公司依法進入破産程式,並進行重整的;三是信託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四是公司因臨時資金週轉困難,需要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援的;五是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況。
據了解,信託業保障基金由保障基金公司作為管理人,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銀監會的日常監管,包括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規範全面的持續監管。同時,保障基金公司經營的各項業務均需要符合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率等核心監管指標的要求。(記者 唐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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