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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 發佈時間:2014-11-28 19:29:33  來源:中國財經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河南專員辦在參與財政部、保監會對某省農業保險情況檢查的同時,對該省農業保險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查發現,該省各級黨委政府,財政、保監、農業、畜牧、氣象等部門及4家農業保險承辦機構,能夠較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保險相關政策,充分發揮了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效應,取得了較好的強農惠農政策效果。但調查也發現,農業保險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進的問題。

  存在問題

  承保方面:一是承保數據承保資訊不真實;二是存在墊交保費現象,個別地方存在虛假承保;三是承保面積與實際種植面積不符;四是承保清單代簽名較為普遍、承保前標的查驗不規範、未將農業保險憑證發放到戶等。

  理賠方面:一是理賠數據不真實,個別地區存在協議賠付、平均賠付,甚至虛假理賠等情況;二是個別地方政府不當干預,要求將賠款直接支付至被保險人以外的賬戶;三是未按測産報告及小麥生長期進行理賠;四是農業保險理賠週期較長;五是理賠查勘定損不到位,無法真實體現農戶的受災面積及受損程度等。

  財務方面:一是保險公司巨災風險準備金未累計滾存計提,造成多計利潤;二是未決賠款準備金管理不規範,估損偏差較大;三是部分地方存在滯留或滯撥農業保險工作經費等。

  對策建議

  規範農業保險行為,確保投保農戶利益。一是地方政府應加強農業保險政策指導,不干預保險公司正常業務。農險賠款通過財政賬戶賠付,增加了賠款環節,延長了賠款時間,使受災農戶不能及時得到賠款。建議將賠款直接支付給被保險人。二是保險公司要進一步規範承保理賠行為。不斷完善基礎承保資訊,把好投保資訊的初審關;避免錄單資訊差錯,確保承保資訊真實性;增加查勘理賠力量,定損抽樣一定具有代表性,真正能反映農戶受損程度和損失大小。

  規範農險經營模式,開展適度有序競爭。調查發現,絕大部分縣均以村為投保單位,一個鄉鎮甚至有2-3個保險公司在做農業保險業務。鋻於此,建議在農業保險經營模式上開展適度有序競爭,一個縣可由幾家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一個鄉鎮由一個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可以縣為單位採取公開招標形式來確定承保公司。這樣做,一是可以委託鄉鎮向農戶代收保費,解決承保公司逐戶向農戶收費難的問題;二是可以選擇有實力、服務優的承保公司;三是承保期限相對長,承保範圍相對穩定,保險公司有投入動力;四是可以應保盡保。目前農戶投保,財政部門審核時,只認糧食直補面積部分。通過招標形式,以縣、鄉(鎮)為投保單位,參保對象為全部耕地面積,解決了農戶投保不能盡保的難題。

  提升保險服務能力,完善基層服務體系。一是承保公司向基層機構增加農業保險業務人員編制,從組織上保障農業保險服務能力的提高。二是提高農險辦工作經費和鄉(鎮)、村協保員補貼標準。承保公司可提高工作經費提取比例,保障鄉鎮協保工作的正常運作;勞務費用可適當提高,以調動有關工作人員的協保工作積極性。三是完善基層服務網路,加大培訓力度。在目前情況下,大量增加農業保險工作人員不現實,可通過加大對協保員的培訓力度,聘請農業、畜牧、氣象等部門專家為農業保險顧問,來滿足農業保險工作的實際需要,保證農戶在防災諮詢、投保服務、受災理賠時能夠在第一時間得到服務。(河南專員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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