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裸奔” 專家:冷水團並非無險可保
- 發佈時間:2014-11-07 09:07:4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價值數億元的蝦夷扇貝因“冷水團”被核銷處理,獐子島三季度業績因此變臉成8億巨虧。面對如此天災,獐子島拿不出一張能覆蓋風險的保單。
專家認為,獐子島缺乏足夠風險意識,“冷水團”並非一定不可投保,其在大筆投入前應主動接觸保險公司,就這一特別産品和特別風險進行投保。不過,國內漁業保險發展緩慢,水産養殖領域保險賠付率高、定損難、糾紛多的問題仍然存在。
災害未獲承保 蝦夷扇貝“裸奔”
10月30日,獐子島發佈公告稱,因受北黃海冷水團異常這一災害的影響,公司對2011年和2012年底播的105萬畝海域的蝦夷扇貝進行核銷或計提減值準備的處理,合計將影響三季度利潤7.6億元。正因此,公司前三季的業績“大變臉”,由上半年的盈利近五千萬,變為虧損近八個億。
但面對這一“天災”,獐子島拿不出一張能覆蓋風險的保單。根據公開資料,獐子島與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推出以風力指數作為承保理賠依據的創新型保險産品。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厚剛彼時表示,“風力指數保險為獐子島集團在大連長海、山東榮成和山東長島的海珍品增養殖海域提供了總額高達4億元的風險保障。”
不過,對於此次的冷水團異常災害,獐子島稱,由於目前我國農業類的相關保險承保的範圍非常有限,諸如寒潮、冷水團異常、敵害繁衍等給公司經營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均不在承保範圍內,因此此次受災海域不在保險範圍內。人保財險相關負責人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此次受災不在保險範圍內。
但是,對於自然災害帶來的財産損失,獐子島獲賠並非沒有先例。根據公司此前公告,2011年第5號強熱帶風暴“米雷”及第9號強熱帶風暴“梅花”致使公司下屬榮成公司財産遭嚴重損失,經公司與保險公司委託的公估公司共同對受損財産盤點、核查確認,榮成公司受兩次颱風影響損失金額合計為1.06億元。根據相關約定,榮成公司對應的養殖産品保險總額為2765.05萬元,公司實際收到保險賠付總額為512.72萬元。
事實上,早在2008年6月,獐子島曾與中國漁業互保協會簽署了我國第一份水産養殖保險協議。中國漁業互保協會原秘書長孫穎士表示,遼寧省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的底播養殖保險主要保障扇貝、海參、海膽等品種,保額1億元,涉及獐子島集團在遼寧、山東和福建三個省的養殖區域。
專家:“冷水團”並非無險可保
但是,對於這場導致業績大變臉的“冷水團”,獐子島卻沒有未雨綢繆。對此專家表示,漁業保險發展緩慢,保險公司展業謹慎固然是一大原因,但獐子島本身缺乏風險意識的問題更值得關注。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在涉足養殖險這塊非常謹慎,因為風險非常大,一旦出了問題就面臨大額的賠款”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保險係教授徐文虎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所以在獐子島事件中,讓保險公司主動提出要承保冷水團這麼細節且具有一定風險的險種是不可能的。”
徐文虎説,因此需要獐子島自身提高風險意識,在大筆投入前應主動接觸保險公司,就這一特別産品和特別風險進行投保,保險公司再根據風險情況設定費率,之後再進行具體簽署。“其實,水産養殖業發生所謂“絕産”的概率並沒有那麼高,從風控而言對保險公司也沒有那麼糟糕,因此只要獐子島提前和保險公司溝通,這種情況是有可能避免的。”
北京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鄭偉對記者表示,在獐子島事件中,首先法律並沒有規定過冷水團是否應該屬於承保範圍以內,這是純粹的市場行為。其次,按道理來説只要獐子島願意投保,保險公司理論上是可以接受保險的,但具體還要看獐子島和保險公司的協議是如何規定的。“海産養殖相對比較特殊,但是,如果寒潮、冷水團異常、敵害繁衍等風險是獐子島的養殖産品存活所面臨的主要自然災害風險,那麼,不管是獐子島沒有投保這件事,還是這些不在保險公司的承保範圍以內這件事,都顯得非常奇怪。”鄭偉説。
漁業保險發展仍滯後
國內農業保險規模已經躍居全球第二、位列亞洲第一,是全球最重要的農業保險市場之一。國內已經有人保財險、中華聯合、太保財險、平安財險、陽光財險、中航安盟、安邦財險等數十家公司獲得農險經營資格。不過,作為農業保險範圍內的漁業保險卻發展滯後,仍是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一塊“心病”。
“中國在世界是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之一,尤其是海洋性自然災害嚴重危害生産安全。水産養殖是受自然災害、疾病、污染、人為偷盜等綜合風險影響最多的一個産業,然而這樣一個産業的生産風險轉移不出去,風險管理嚴重落後。”孫穎士表示,“據我們了解,水産養殖保險的保險補償微乎其微,發生自然災害都是靠政府的救濟,一旦遇到災害,就很難恢復生産。”
事實上,漁業保險的探索從未間斷。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與農業部合作率先開辦水産養殖保險。但經營情況並不理想,1982年到1995年間,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水産養殖保險完成保費112萬美元,同期賠付達到220萬美元,賠付率高達197%。此後,保險公司對水産養殖保險採取了慎重開展的態度,逐漸停止了全國性的水産養殖保險業務。
對於商業保險公司全面從水産養殖領域撤出。孫穎士認為主要原因有三個:第一是賠付率太高;二是定損太難,專業性很強,道德風險很難控制,整個生産過程需要有詳細的記錄,但很多養殖業者做不到;三是糾紛很多。“諸多原因造成保險公司理賠成本太高,加上人才流失,新的險種沒有及時開發,資訊閉塞,政策跟不上,保險公司無利可圖,望水生畏。”他説。
不過,近年來,隨著水産養殖業的蓬勃發展,保險需求日益旺盛,一些保險機構也在嘗試重新開辦水産養殖保險業務,目前,從保險主體的角度可以分為商業保險公司和互助保險機構提供的保險兩種形式。
但是,業內人士認為,漁業保險的開展仍面臨一些困難。“尤其是在水産養殖業,企業出了一個看似可以保險的産品,但對於保障水準和可承保範圍都不懂,這時候就需要專業的仲介公司介入,負責代表養殖企業與保險公司進行協商和交涉。這也是現在中國保險業必須要發展起來的一項業務。” 徐文虎表示。
此外,再保險的問題也難以逾越。“漁業互保協會不能把一個億的風險自己扛,但是在國內,分保基本找不到,國內保險公司對養殖保險沒有信心。沒辦法,只有找國外的保險公司,” 孫穎士表示,在承保獐子島1億保單的時候,不得不從國外找到了英國RSA保險公司和韋萊保險經紀公司,由於他們在養殖保險方面有很多成功經驗,所以提供再保險的同時,給協會提供了條款等技術服務。
不僅如此,政策的支撐也是漁業保險發展的重要促進劑。鄭偉説,從國際慣例來説,政府對農業保險進行支援性補貼或是稅收優惠都是通行做法,因為農險不確定性很大,完全通過市場行為來推廣會非常困難。而在政府的支援下,保險公司可以同時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一舉兩得。(記者 李唐寧 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