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政策 把更多自主權交給市場
- 發佈時間:2014-10-26 19:36:2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10月26日電(記者何欣榮、高少華)科技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林新26日表示,下一步的政策設計會更多考慮促進科技政策與經濟政策、産業政策的銜接,完善産學研合作中的利益分享機制。對於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人員獎勵,將把更多的自主權交給市場。
林新在“2014浦江創新論壇”上説,過去科技成果轉化法中雖規定,對外轉讓需要提取至少20%的比例獎勵科技人員和成果轉化人員,如果自行實施應在3-5年內提取不低於5%的利潤獎勵科技人員,但實際執行的效果並不好,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對外投資和獎勵需要相關部門審批。
“在此次轉化法的修訂中,我們一方面總結和肯定過去轉化法關於20%的規定,同時也把更多的自主權交給市場主體,交給科研機構和企業。”林新説。雖然原有的最低獎勵比例不變,但是單位和個人之間的約定優先。一些地方已經把獎勵比例提高到50%、70%,未來不同的領域可以根據各自特點確立自己的獎勵政策。
林新表示,雖然國內企業逐步在創新中佔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我國企業的總體科技力量還比較弱,很多技術依賴於科研院所的供給。對於不同創新主體間的技術轉移,國家通過稅收優惠予以支援,如營業稅免除、所得稅減免等政策。
為了進一步釋放科研院所成果轉化的活力,我國在中關村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啟動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試點。過去科技成果的投資和轉讓需要主管部門或是財政部門審批,收益需要上繳財政,試點中明確把相關的處置權和收益權放給大學和科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