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證券出面發函 舉牌方中科創再擲改選董事會議案
- 發佈時間:2014-10-23 07: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舉牌方中科創要求改選新黃浦董事會的議案在沉寂一週後捲土重來。昨日晚間,新黃浦發佈了一則公告,稱在10月21日收到股東海通證券的書面函件,函件內容包括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改選董事會等事項。
海通證券此次發函至新黃浦,與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有關。10月1日時,公司曾公告稱,收到股東深圳市中科創財富通網路金融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的書面函件,要求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改選董事會及監事會。不過,這項提議最終在10月14日的董事會中被否決,否決理由是“請求主體資格存有瑕疵”。而對比兩次議案的差別可以看出,此次海通證券出面發函至新黃浦,是有針對性地規避了公司在10月14日否決提案時使用的“請求主體資格存有瑕疵”的理由,這是否意味著這場股權爭奪戰將因此出現轉機?尚待觀察。
兩股東爭相增持謀控股地位
按照新黃浦在今年3月4日發佈的公告顯示,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深圳市中科創財富通網路金融有限公司大筆增持新黃浦始於2013年,今年3月4日發佈的公告顯示,彼時,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深圳市中科創財富通網路金融有限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累計買入新黃浦佔公司總股本的5.065%的股票。其中,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黃浦佔總股本2.074%的股票,深圳市中科創財富通網路金融有限公司持有新黃浦佔公司總股本的2.991%的股票。
當時,對於大筆購入新黃浦股票的原因,公告的解釋是“為了獲取投資收益”,而且,當時的公告還提及,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在未來12個月內不排除繼續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深圳市中科創財富通網路金融有限公司在未來12個月內有意減少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不過,當時那份公告的持股變化明細表卻顯示,在2013年12月26日,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的股份量就達到了5.077%。而從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上查閱新黃浦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4日間的公告卻可以看出,在上述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達到5.077%時,並未有相應的公告出現。
此後。中科創方面接連增持,數次舉牌新黃浦,而新黃浦大股東不甘人後,也在今年連續增持,雙方爭奪控股權意圖明顯。
角逐董事會改選
事情出現轉是在今年10月1日,公司發佈公告,稱收到了中科創方面的函件,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改選董事會和監事會。
提出改選相關議案的同時,中科創方面還向上市公司推薦王平、王偉旭、許進、宿凱、何賢波為第七屆董事會董事人選。
而隨後的董事會中,新黃浦回絕了這些提議,理由是:認為中科創財富及其一致行動人上海中科創的本次請求存在主體資格瑕疵。
新黃浦認為,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詢的公司股東及持股明細,截至2014年9月28日(函件出具日),中科創財富持有公司5.93%的股份,上海中科創通過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持有公司14.06%股份。
根據相關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而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項下股票的股東權利應該由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包括提案、表決、配售股份的認購、請求分配投資收益等權利。新黃浦認為,中科創財富僅持有公司5.93%的股份,未達到10%;目前中科創財富及上海中科創提供的資料以及登記結算公司查詢的股東持股情況,無法佐證上海中科創于2014年9月28日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的相關證明文件。中科創財富和上海中科創應當提供有效的持股證明文件,證明其具備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合格主體資格。深圳市中科創財富通網路金融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備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適格主體資格。因此不同意組織召開公司臨時股東大會。
沉默一週之後,海通證券以書面形式至函新黃浦,再次提出了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的議案,並提出了候選人。而海通證券出面的原因,則與中科創方面有關:“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通過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持有新黃浦14.06%的股份。根據上海市中科創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新黃浦董事會提出請求。”
對比兩次提出改選議案的公告內容可知,此次中科創方面提出方案規避了上次新黃浦方面回絕議案時的理由,因此,新黃清能否再次回絕中科創方面的要求就充滿了不確定性,對此,《證券日報》將繼續給予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