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
- 發佈時間:2014-10-21 05:45:4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0月20日訊 記者薛志偉報道:交通運輸部日前頒布《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規定了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安全運營、服務要求和市場監管等內容,該《規定》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規定》明確了行業發展定位,規範經營許可管理。目前,我國共有出租汽車134萬輛,企業8000余家,駕駛員260多萬人。由於各地出租汽車發展水準不一,不能很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出行需要。特別是由於行業發展定位不科學、法律法規未建立等原因,影響和制約著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為此,該《規定》明確出租汽車是城市交通的組成部分,應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公共交通等客運服務方式協調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需要。要求各地按照出租汽車功能定位,制定出租汽車發展規劃,科學確定運力規模。同時,鼓勵出租汽車實行規模化、集約化、公司化經營,不斷提升行業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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