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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三包”實施一年 今年上半年汽車投訴同比增三成

  • 發佈時間:2014-09-27 15:28:39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汽車三包”法規),令汽車類産品投訴大幅上升。近日,中國汽車消費者協會發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汽車(含零部件)的投訴12643件,與2013年上半年相比,投訴量增長了29.2%,其中品質、合同和售後服務的投訴量佔到八成多。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汽車類産品的投訴重點主要分為四類: 一是品質問題。輪胎起包、後橋、曲軸斷裂、新車內氣味怪異等。如2014年6月2日,湖北省宜都市李先生駕駛購買不到一個月的新轎車,行駛里程1,420公里,車輛右輪與汽車懸挂脫離,車輪僅靠剎車管與車體相連,已不能行駛。二是合同違約。緊俏車型加價銷售或附帶加裝飾等一些不合理的提車條件。

  三是不履行“三包”義務。湖北省襄陽市消費者彭先生投訴稱:他于2013年11月18日購買了一輛家用汽車,2014年3月,在行駛過程中,該車發動機曲軸突然斷裂,發動機嚴重受損。彭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維修車輛,並承擔相關修理費用。銷售商家卻以該車是“庫存車”已在價格上給予優惠,不享受“三包”服務為由不給消費者進行維修。

  四是強制購買保險,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2014年1月2日,消費者張先生在某汽車專賣店選中一款新車,準備買回家作為女兒的嫁粧。但在付款時遇到了難題。原來該汽車專賣店有一項規定,凡來購買汽車的消費者需要同時在該店購買3年的某保險公司車險,否則不給提車。張先生看了其指定保險的相關條款後認為該保險價格比較貴,為了能夠順利提車只好同意先購買一年,但專賣店不同意。經反覆協商,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無奈只好投訴到消協。(記者張愛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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